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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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9 (2024-04-3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3-070020 事由:貴廠從事基本金屬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其他金屬二級融煉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5553-0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4月30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稽查時M01製程作業中,經查貴廠空氣污染物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101)壓差值為6mmH2O,未符合許可證核定範圍(30-90mmH2O),本府環境保護局現場請貴廠專責人員進行故障排除,經排除作業後壓差值為12mmH2O,仍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8-17 (2022-03-1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1-080051 事由:本局於111年8月17日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管制編號:H53A5150)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於108年6月28日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在案,貴事業實收資本額為318,000,000元,且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之有害事業廢棄物最大月產量大於60公噸(C-0102:120.0185公噸、C-0110:449.95075公噸及C-0202:1.2公噸),依前揭規定應設置至少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1人,惟貴事業遲於111年4月18日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9,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2-04 (2020-07-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9-120015 事由: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事業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廢棄物代碼:C-0110)迄今未有清運紀錄,貴事業廠內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超過一年,未依規定清理或申請展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21-02-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0-08-28 (2018-08-2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9-080064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另行處分 事由:貴廠二級熔煉製造程序反射爐產生的金屬冶煉爐渣(一般事業廢棄物,D-1201),委託觀音友鴻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惟貴廠未委託合格公民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機構清理該廢棄物。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不須繳納 |
2020-08-28 (2018-08-2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9-080065 事由:貴廠二級熔煉製造程序反射爐產生的金屬冶煉爐渣(一般事業廢棄物,D-1201)、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產生的集塵灰(C-0110),及電解槽陽極底泥等有害事業廢棄物,未委託合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及處理機構清理該廢棄物。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0-08-28 (2018-08-2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80066 事由:1、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電解槽區產生之有害事業廢棄物陽極底泥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 2、廢水處理程序產生的含銅污泥(C-0110)送往龍潭廠進行烘乾,該程序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 3、龍潭廠廢水銀純化處理程序產生之葡萄糖廢水委託觀音廠處理,由本局人員檢測廢液pH值為12.57,屬腐蝕性有害事業廢棄物,該程序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 4、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00004)產生銅及其化合物-集塵灰(C-0110)送至觀音友鴻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理,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內再利用不符。 5、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240039)-錫錠製造程序中電解槽區有使用電解液(40%氟矽酸)產生出廢空桶(C-0202),經查未將該項廢棄物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0-08-28 (2018-08-2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80067 事由:貴廠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反射爐產生的金屬冶煉爐渣(D-1201)、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產生的集塵灰(C-0110)運送至觀音友鴻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非法處理,而於事業廢棄物申報系統申報為廠內再利,未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0-08-17 (2018-08-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80032 事由:固定污染源(編號:E106)精製成型爐(陰極片成型爐)運作中,惟爐體上方銜接處未密合,導致廢氣經由縫隙逸散,未依許可證登載之收集方式妥善密閉收集,以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洗滌塔(編號:A104),經現場使用pH計測量洗滌液pH值為2.9(許可規範:7~9),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0-08-17 (2018-08-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80033 事由:固定污染源反射爐(編號:E103)運作中,惟爐體上方銜接處未密合,導致廢氣經由縫隙逸散,未依許可證登載之收集方式妥善密閉收集,與許可證內容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0-08-17 (2018-08-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9-080034 事由:發現製程(M01)澆鑄成型設備(編號:E102)操作時,氣罩拆除未裝回,致未有效收集該作業中產生之廢氣。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0-08-14 (2018-08-1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4條 文號:30-109-080034 事由:製程區新增廢水處理設備1座[快混槽(1)、快混槽(2)、慢混槽及沉澱槽],惟未登載於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8-14 (2018-08-1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文號:30-109-080035 事由:查核貴廠廢水每日操作記錄時,其累計水量讀數僅記錄至本(107)年7月1日止,餘107年7月2日起未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讀值,惟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讀數。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1-19 (2019-09-1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110018 事由: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及金屬品加工程序)-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9月10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現場污染源精煉爐(E101)及精製成型爐(E106)運作中,惟其操作時未密閉,與許可證(頁次:9/20)核定之密閉收集方式不符,貴廠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1-16 (2019-09-1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110015 事由: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及金屬品加工程序)-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9月10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現場污染源精煉爐(E101)及精製成型爐(E106)運作中,惟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101)壓降已超過該壓差計上限(壓差計上限為100cmH2O,許可核定範圍為10~20cmH2O),且入口溫度計模糊不清無法辨識,均與許可核定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規定。 |
否 |
限2020-01-14前改善 待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1-16 (2019-09-1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110016 事由: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及金屬品加工程序)-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9月10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現場污染源精煉爐(E101)及精製成型爐(E106)運作中,惟防制設備洗滌塔(A102)壓降值為0(許可核定範圍5~30mmH2O),pH值1.86(許可核定範圍7~9);洗滌塔(A104)壓降值為46(許可核定範圍5~30mmH2O),pH值10.58(許可核定範圍7~9),均與許可核定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規定。 |
否 |
限2019-12-19前改善 待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8-21 (2015-07-2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080036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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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 (2023-11-0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2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文號:21-112-110071 事由:本案於112年10月11日在本市新市區國道一號北上地磅站進行目視判煙稽查,認定貴公司所有100年4月出廠(第4期車)的2*6-TZ號自用大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2年11月28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12年11月8日至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中壢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3.7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排放標準為1.0m-1。 |
否 |
限2024-01-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8-03 (2023-04-21)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80031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63-RU)於112年4月21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9-20 (2018-06-2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07-090056 事由:貴公司於107年6月26日向財政部基隆關報運進口TIN CONCENTRATE一批(進口報單第AW/07/277/G0174號),實到貨物為錫泥、鋅渣、錫錠,其中第1-3項錫泥及鋅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7月18日傳真單)依據財政部基隆關傳真資料及照片研判結果,外觀呈碎塊狀鋅渣及含不同成份比例之錫泥,因進口業者無法提供來源證明、合格之有害事業廢棄物溶出(TCLP)報告、合格成分分析報告等,未符合「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廢錫渣要件,即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9-20 (2018-08-0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07-090057 事由:貴公司於107年8月8日向財政部基隆關報運進口TIN CONCENTRATE(廢錫渣及廢錫膏)一批(進口報單第AA/07/277/G0223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8月17日傳真單)依據財政部基隆關傳真資料及照片研判結果,廢錫膏夾雜混合廢塑膠容器,且未提供貨品來源證明、合格之有害事業廢棄物溶出(TCLP)報告、合格成分分析報告等,未符合「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廢錫渣要件,即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9-14 (2017-06-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 文號:40-106-090017 事由:貴公司於106年6月7日向財政部基隆關五堵分關報運進口日本產製爐渣一批(進口報單第AW/06/373/F1027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查驗結果,其中第3、5-6、11-16、18-26、28、31-37項實到貨物外觀形態均為粉末,核屬事業廢棄物,且無法提供主管機關廢棄物輸入許可文件,貴公司未依法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9-14 (2017-06-1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 文號:40-106-090016 事由:貴公司於106年6月12日向財政部基隆關五堵分關報運進口泰國產製爐渣一批(進口報單第AW/06/373/F105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查驗結果,實到貨物外觀形態均為粉末,核屬事業廢棄物,且無法提供主管機關廢棄物輸入許可文件,貴公司未依法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7-03 (2017-04-2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06-070004 事由:貴公司於106年4月27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報運進口TIN SCRAP(含粉末)一批(報單第AA/06/373/F0768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查驗結果,來貨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3-28 (2016-11-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 文號:40-106-030069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1-03 (2016-10-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29條 文號:40-106-01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9-03 (2015-05-2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29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04-090004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8-11 (2015-03-3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29條 文號:40-104-08003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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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4 (2018-08-07) |
桃園市 |
主旨:命貴廠停止營業廢棄物清除及處理業務。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文號:40-109-090010 事由:貴廠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擅自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
2020-07-10 (2018-08-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70051 事由:貴公司107年8月4日申報銅污泥(C-0110)廠內暫存資料為26.38噸,與申報數量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0-07-10 (2018-08-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9-070052 事由:貴公司有約916公斤廢棄物(銅污泥)未清除(該廢棄物於106年4月5日產出),查貴公司未於一年內將有害事業廢棄物清除且未向本局申請展延貯存。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0-07-08 (2018-08-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文號:30-109-070011 事由:惟該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逕行處理廢棄物業;查該公司未於一年內將有害事業廢棄物清除且未向本局申請展延貯存;另該銅污泥(C-0110)現場貯存數量約9包太空包(每包重量約700kg-100kg)查該公司8月4日申報銅污泥(C-0110)廠內暫存資料為26.38噸,與申報數量不符;惟該公司於軟水製程系統用水(M04)至製程用水(M01)間有一多餘管線係連接水井作為使用,現場與水措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2-24 (2018-08-1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9-020025 事由:查其非鐵金屬二級冶煉(M04)之燒鑄成型設備(E407)之集氣罩未使用(該集氣罩屬於活動式集氣罩),現場作業時該集氣罩未依規定放置於出料口收集該製程產生廢氣且未有效收集該空氣污染物。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2-24 (2018-08-1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20026 事由:查其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M01)之貯料區(E116及E107)槽型反應器,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密閉收集)。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1-29 (2019-10-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110042 事由:該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非鐵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M04)」操作許可證,證號:H5453-03號,現場稽查時發現,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空氣逆洗式袋式集塵器A404,廢氣入口溫度,操作條件:溫度為192度,與許可證核定範圍30~150度不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告發處份。 |
否 |
限2020-02-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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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1 (2018-08-14) |
桃園市 |
主旨:命貴廠停止營業(廢棄物清除及處理業務)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文號:40-109-070128 事由:該廠收受含有廢錫膏之廢塑膠混合物清運至友鴻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理,另收受利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產出之廢硝酸銀液回廠內處理,惟該廠未取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及處理機構許可文件,逕行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業務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
2020-07-13 (2018-08-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70016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貴廠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M03)製程作業中,查獲製程設備電熱爐(E303)未使用氣罩收集空氣污染物,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1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0-07-13 (2018-08-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9-070020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貴廠廢水處理設施污泥儲槽(T01-26)因員工清洗時水量過大致廢水溢流疏漏至廠區地面,惟貴廠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 |
否 | 不須改善 |
42,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0-07-13 (2018-08-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9-070053 事由:貴廠製程溶解爐(E018、E013)、電熱爐(E005、E007),產出鉛及其化合物(總鉛)(有害事業廢棄物,C-0102)因廠內處理量不足,貴廠自行以車輛清運並委託友鴻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惟貴廠未合法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及處理。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0-07-13 (2018-08-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9-070054 事由:貴廠製程產出之金屬冶煉爐渣(含原煉鋼出渣)(一般事業廢棄物,D-1201),未委託合格公民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機構清理該廢棄物。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0-07-13 (2018-08-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70055 事由:貴廠氯化銀製程反應槽所產生之葡萄糖廢液,經送驗檢測該廢液pH為12.88(有害事業廢棄物),該葡萄糖廢液未依規定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0-07-13 (2018-08-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9-070056 事由:貴廠廢水設施所產出含銅污泥(有害事業廢棄物,C-0110)未依規定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之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示。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0-07-13 (2018-08-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9-070057 事由:貴廠檢具(C-0102)鉛及其化合物(總鉛)再利用資格(經授工字第10420413420號),再利用許可期限為107年6月3日,貴廠再利用核准期限逾期(107年6月28日)仍向阿爾發公司收受鉛粉渣及無鉛粉渣等廢棄物約12噸。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8-11-14 (2018-08-1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07-110013 事由:貴公司係從事廢錫、鉛、銀回收再利用處理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M01)」,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於107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稽查時發現污染源及防治設備(E001液體混合設備、E004坩堝爐、E008貯料區、E012溶解區、E017澆鑄成型設備及防制設備A019洗滌塔、A021其他袋式集塵器)已拆除,惟貴公司以107年10月12日107瑞環空字第1012號函向本府環境保護局提出固定污染源許可證(M01)異動申請,未於前開設備拆除事實發生後30日內,向本府環境保護局提出申請異動。 |
否 |
限2018-10-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0-23 (2018-04-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100038 事由:貴公司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其他袋式集塵器(A302)壓降值為0.4英吋,未依許可證內容(壓降值:0.6至3英吋)進行操作且新增製程電熱爐(E312、E313、E314)及澆鑄成型設備(E315、E316)。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0-03 (2018-08-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7-100002 事由:貴公司係從事廢錫、鉛、銀回收再利用處理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M02),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於107年8月7日派員稽查,稽查時至銀錠澆鑄成型設備(E206)發現集氣罩堵塞,集氣效果不佳,致金屬燻煙瀰漫廠房,由排風扇排出造成污染,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 |
否 |
限2018-08-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8-08-28 (2017-11-2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80022 事由:貴公司空氣污染物防制設施洗滌塔A006壓降值為16mmH2O,未依許可證內容(壓差值:2mmH2O-10mmH2O)進行操作及洗滌塔A007壓降值為8mmH2O,未依許可證內容(壓差值:15mmH2O-75mmH2O)進行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9-27 (2017-03-1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06-090060 事由:貴公司於106年3月16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臺北港辦事處報運進口TIN SCRAP(含粉末樣態)等1批(報單號碼:AB/06/514/S0134),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3月20日開櫃查驗結果,發現該批貨物含有金屬塊狀及粉末樣態,認定該批貨物與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種類』與廢單一金屬錫要件不符,屬事業廢棄物範疇,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之規定需申請輸入許可文件。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貴公司於106年3月16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臺北港辦事處報運進口TIN SCRAP(含粉末樣態)等1批(報單號碼:AB/06/514/S0134),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3月20日開櫃查驗結果,發現該批貨物含有金屬塊狀及粉末樣態,認定該批貨物與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種類』與廢單一金屬錫要件不符,屬事業廢棄物範疇,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之規定需申請輸入許可文件。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31 (2017-01-1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7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80044 事由:貴公司(龍潭一廠)屬化工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06年1月19日派員前往該公司(龍潭一廠)稽查,於污水處理廠之廢(污)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3,060 mg/L;氨氮:317 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硝酸鹽氮:50 mg/L;氨氮:20 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5,772,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7-06-08 (2017-03-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60021 事由: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其他袋式集塵器(A302)」壓降、廢氣入口溫度及106年3月13日及3月14日操作紀錄之操作參數與許可證內容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5-02 (2017-02-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50006 事由:稽查時,貴公司污染源溶解爐作業中,惟爐蓋未密閉致明顯粒狀污染物散佈於空氣中,與許可內容不符(應密閉收集)。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