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大鴻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84697967
管制編號: H53A5150
事業名稱: 瑞大鴻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國建三路七號
所在工業區: 觀音工業區
產業類型: 未分類其他基本金屬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5-04-20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7-29
(2024-04-3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3-070020
事由:貴廠從事基本金屬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其他金屬二級融煉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5553-0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4月30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稽查時M01製程作業中,經查貴廠空氣污染物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101)壓差值為6mmH2O,未符合許可證核定範圍(30-90mmH2O),本府環境保護局現場請貴廠專責人員進行故障排除,經排除作業後壓差值為12mmH2O,仍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8-17
(2022-03-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1-080051
事由:本局於111年8月17日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管制編號:H53A5150)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於108年6月28日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在案,貴事業實收資本額為318,000,000元,且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之有害事業廢棄物最大月產量大於60公噸(C-0102:120.0185公噸、C-0110:449.95075公噸及C-0202:1.2公噸),依前揭規定應設置至少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1人,惟貴事業遲於111年4月18日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9,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2-04
(2020-07-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9-120015
事由: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事業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廢棄物代碼:C-0110)迄今未有清運紀錄,貴事業廠內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超過一年,未依規定清理或申請展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限2021-02-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0-08-28
(2018-08-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9-080064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另行處分
事由:貴廠二級熔煉製造程序反射爐產生的金屬冶煉爐渣(一般事業廢棄物,D-1201),委託觀音友鴻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惟貴廠未委託合格公民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機構清理該廢棄物。
不須改善 12,000
不須繳納
2020-08-28
(2018-08-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9-080065
事由:貴廠二級熔煉製造程序反射爐產生的金屬冶煉爐渣(一般事業廢棄物,D-1201)、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產生的集塵灰(C-0110),及電解槽陽極底泥等有害事業廢棄物,未委託合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及處理機構清理該廢棄物。
不須改善 12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0-08-28
(2018-08-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80066
事由:1、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電解槽區產生之有害事業廢棄物陽極底泥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 2、廢水處理程序產生的含銅污泥(C-0110)送往龍潭廠進行烘乾,該程序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 3、龍潭廠廢水銀純化處理程序產生之葡萄糖廢水委託觀音廠處理,由本局人員檢測廢液pH值為12.57,屬腐蝕性有害事業廢棄物,該程序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 4、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00004)產生銅及其化合物-集塵灰(C-0110)送至觀音友鴻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理,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內再利用不符。 5、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240039)-錫錠製造程序中電解槽區有使用電解液(40%氟矽酸)產生出廢空桶(C-0202),經查未將該項廢棄物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
不須改善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0-08-28
(2018-08-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80067
事由:貴廠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反射爐產生的金屬冶煉爐渣(D-1201)、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產生的集塵灰(C-0110)運送至觀音友鴻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非法處理,而於事業廢棄物申報系統申報為廠內再利,未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
不須改善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0-08-17
(2018-08-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80032
事由:固定污染源(編號:E106)精製成型爐(陰極片成型爐)運作中,惟爐體上方銜接處未密合,導致廢氣經由縫隙逸散,未依許可證登載之收集方式妥善密閉收集,以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洗滌塔(編號:A104),經現場使用pH計測量洗滌液pH值為2.9(許可規範:7~9),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0-08-17
(2018-08-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80033
事由:固定污染源反射爐(編號:E103)運作中,惟爐體上方銜接處未密合,導致廢氣經由縫隙逸散,未依許可證登載之收集方式妥善密閉收集,與許可證內容不符。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0-08-17
(2018-08-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9-080034
事由:發現製程(M01)澆鑄成型設備(編號:E102)操作時,氣罩拆除未裝回,致未有效收集該作業中產生之廢氣。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0-08-14
(2018-08-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4條
文號:30-109-080034
事由:製程區新增廢水處理設備1座[快混槽(1)、快混槽(2)、慢混槽及沉澱槽],惟未登載於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8-14
(2018-08-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文號:30-109-080035
事由:查核貴廠廢水每日操作記錄時,其累計水量讀數僅記錄至本(107)年7月1日止,餘107年7月2日起未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讀值,惟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讀數。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19
(2019-09-1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110018
事由: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及金屬品加工程序)-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9月10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現場污染源精煉爐(E101)及精製成型爐(E106)運作中,惟其操作時未密閉,與許可證(頁次:9/20)核定之密閉收集方式不符,貴廠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16
(2019-09-1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110015
事由: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及金屬品加工程序)-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9月10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現場污染源精煉爐(E101)及精製成型爐(E106)運作中,惟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101)壓降已超過該壓差計上限(壓差計上限為100cmH2O,許可核定範圍為10~20cmH2O),且入口溫度計模糊不清無法辨識,均與許可核定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規定。
限2020-01-14前改善
待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16
(2019-09-1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110016
事由: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及金屬品加工程序)-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9月10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現場污染源精煉爐(E101)及精製成型爐(E106)運作中,惟防制設備洗滌塔(A102)壓降值為0(許可核定範圍5~30mmH2O),pH值1.86(許可核定範圍7~9);洗滌塔(A104)壓降值為46(許可核定範圍5~30mmH2O),pH值10.58(許可核定範圍7~9),均與許可核定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規定。
限2019-12-19前改善
待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8-21
(2015-07-2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080036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