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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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2 (2020-03-0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0-109-030003 事由: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二、三、五規定,清運前述公告附件一第39項至第52項廢棄物之清運機具,應於108年6月30日以前裝置系統並經審驗機關審驗合格。經勾稽(勾稽區間:108年7月1日至108年9月11日)貴公司所屬之清運機具(車號:083-UA、57-ZJ)清運聯單發現應裝置GPS而未裝置之異常樣態,經查對異常樣態聯單填報載運廢木材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799),屬前述公告附件一第45項之廢棄物,惟查貴事業遲於108年9月27日方取得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核可,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1-28 (2018-10-3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文號:44-107-110015 事由: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桃廢清字第0129-10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因辦理前項之變更,致核發機關變更時,應向原核發機關申請,由原核發機關轉請變更後之核發機關依規定程序辦理。」,惟貴公司未取得清除許可證變更同意,逕行於106年12月8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792-UA)過戶予龍葳環保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5-02 (2017-03-1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6-050004 事由:貴公司車輛(車號:Q2-045)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6%,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否 |
限2017-06-05前改善 待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3-27 (2012-02-1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1-030006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2-18 (2008-08-0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 文號:21-098-020070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