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汽車貨運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46074715
管制編號: H51097005183
事業名稱: 正大汽車貨運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0-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1-07
(2024-09-23)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4-010004
事由:貴公司所有之曳引車於113年9月23日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二水鄉民生路396號附近,經本縣警察局田中分局二水分駐所現場查獲,並通報本局查證屬實,惟未能提供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
不須改善 120,000
分期繳款中
2024-12-05
(2024-09-23)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13-12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 另開裁處書
事由:貴公司所有之曳引車於113年9月23日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二水鄉民生路396號附近,經本縣警察局田中分局二水分駐所現場查獲,並通報本局查證屬實,惟未能提供清運機具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
不須改善 120,000
不須繳納
2015-02-09
(2014-09-29)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
文號:40-104-020004
不須改善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4-07-18
(2014-06-08)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3-070063
不須改善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3-07-11
(2012-11-20)
楊梅區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1-102-070004
不須改善 100,000
尚未繳款
2013-03-31
(2013-02-19)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2-030038
不須改善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3-01-25
(2013-01-03)
觀音區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1-102-010006
不須改善 100,000
尚未繳款
2012-11-15
(2012-09-03)
大園區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1-101-110002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2-05-31
(2012-05-20)
觀音區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1-101-050005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該公司提供靠行契約書原車輛屬吳政鴻君所有本所撤銷原處分更改處分對象為吳政鴻君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2-03-03
(2012-02-15)
觀音區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1-101-030006
不須改善 100,000
分期繳款中
2012-02-06
(2012-01-07)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1-020009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提供靠行契約
不須改善 60,000
不須繳納
2011-10-31
(2011-09-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1-100-100004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改罰車輛所有人(柳懷誌)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1-10-31
(2011-09-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1-100-100005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改罰車輛所有人(柳懷誌)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0-08-13
(2010-06-15)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099-080008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