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森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8558061
管制編號: H52A1787
事業名稱: 綠森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八二○號
所在工業區: 永安工業區
產業類型: 其他未分類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5-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4-22
(2025-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12日。處環境講習6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114-040007
事由:貴事業前因114年3月5日桃環海資字第1140017511號裁處在案,並限期貴事業114年3月20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14年3月21日至本市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820號執行屆期改善複查,惟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空地堆置廢陶瓷仍未清除完畢,限期改善事項未改善完成,仍違反廢棄物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限2025-05-12前改善
待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2-25
(2024-1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4-020038
事由:貴事業前因113年10月23日桃環海資字第1130094579號裁處在案,並限期貴事業113年12月4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13年12月20日至本市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820號執行屆期改善複查,惟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空地堆置廢陶瓷仍未清除完畢,限期改善事項未改善完成,仍違反廢棄物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限2025-03-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4-040007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1-05
(2024-08-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3-110003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2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貴公司係從事廢玻璃及廢陶瓷物理粉碎作業,查貴公司粉碎作業產生大量粉塵,惟未設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1-05
(2024-08-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3-110005
事由:經本局於113年8月2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貴公司係從事廢玻璃及廢陶瓷物理粉碎作業,查貴公司大門出入口處因車輛進出時未確實清洗,造成輪胎夾帶製程粉屑至廠外,明顯污染道路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0-21
(2024-09-1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3-100022
事由:本局於113年9月19日派員至本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820號稽查,現場廢陶瓷貯存區與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平面配置圖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限2024-12-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0-21
(2024-09-1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3-100023
事由:本局於113年9月19日派員至本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820號稽查,現場堆置區域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規定。
限2024-12-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20
(2019-07-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08-110006
事由: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二、三、五規定,清運前述公告附件一第39項至第52項廢棄物之清運機具,應於108年6月30日以前裝置系統並經審驗機關審驗合格。經勾稽查核貴公司所屬之清運機具(曳引車車號:KEE-3538、KEE-2770;拖車車號:40-7H、HAA-3872)清運聯單發現GPS應裝置而未裝置之異常樣態,經查對異常樣態聯單,其填報載運廢陶瓷(廢棄物代碼:R-0403),惟貴公司未經桃園市政府審驗合格逕行清運屬前述公告附件一第46項之廢棄物,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23
(2018-09-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07-100085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99-S3)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7.6m¯¹,超過排放標準。
限2018-11-26前改善
待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2-21
(2017-01-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20051
事由:貴公司未依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規定地點貯放廢陶瓷(R-0403)及廢玻璃(R-0401)。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25
(2013-10-2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2-11002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