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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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2024-11-14)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50320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E-3538)於113年11月14日行經本縣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竹南科學園區),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尚未繳款 |
2025-04-22 (2025-03-2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12日。處環境講習6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114-040007 事由:貴事業前因114年3月5日桃環海資字第1140017511號裁處在案,並限期貴事業114年3月20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14年3月21日至本市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820號執行屆期改善複查,惟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空地堆置廢陶瓷仍未清除完畢,限期改善事項未改善完成,仍違反廢棄物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否 |
限2025-05-12前改善 待改善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5-02-25 (2024-12-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4-020038 事由:貴事業前因113年10月23日桃環海資字第1130094579號裁處在案,並限期貴事業113年12月4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13年12月20日至本市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820號執行屆期改善複查,惟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空地堆置廢陶瓷仍未清除完畢,限期改善事項未改善完成,仍違反廢棄物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否 |
限2025-03-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4-040007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11-05 (2024-08-2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3-110003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2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貴公司係從事廢玻璃及廢陶瓷物理粉碎作業,查貴公司粉碎作業產生大量粉塵,惟未設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11-05 (2024-08-2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3-110005 事由:經本局於113年8月2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貴公司係從事廢玻璃及廢陶瓷物理粉碎作業,查貴公司大門出入口處因車輛進出時未確實清洗,造成輪胎夾帶製程粉屑至廠外,明顯污染道路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10-21 (2024-09-1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3-100022 事由:本局於113年9月19日派員至本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820號稽查,現場廢陶瓷貯存區與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平面配置圖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限2024-12-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10-21 (2024-09-1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3-100023 事由:本局於113年9月19日派員至本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820號稽查,現場堆置區域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4-12-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1-20 (2019-07-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08-110006 事由: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二、三、五規定,清運前述公告附件一第39項至第52項廢棄物之清運機具,應於108年6月30日以前裝置系統並經審驗機關審驗合格。經勾稽查核貴公司所屬之清運機具(曳引車車號:KEE-3538、KEE-2770;拖車車號:40-7H、HAA-3872)清運聯單發現GPS應裝置而未裝置之異常樣態,經查對異常樣態聯單,其填報載運廢陶瓷(廢棄物代碼:R-0403),惟貴公司未經桃園市政府審驗合格逕行清運屬前述公告附件一第46項之廢棄物,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0-23 (2018-09-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07-100085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99-S3)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7.6m¯¹,超過排放標準。 |
否 |
限2018-11-26前改善 待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2-21 (2017-01-1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20051 事由:貴公司未依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規定地點貯放廢陶瓷(R-0403)及廢玻璃(R-0401)。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11-25 (2013-10-2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2-110024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