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星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2705066
管制編號: H5301726
事業名稱: 和星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北路六號
所在工業區: 觀音工業區
產業類型: 染整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毒性污染物解除列管日期: 2021-02-20
資料日期: 2024-11-24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9-30
(2024-08-0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3-090025
事由: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印染整理程序(M01)」(環空操證字第H1667-06號),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8月8日至貴廠督查,督查時M01製程作業中,經查貴廠未每日記錄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及靜電集塵器(A002)之pH值、洗滌循環水量、廢水排放流量及壓降,亦未每日記錄靜電集塵器(A002)之設備用電量,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分期繳款中
2023-09-08
(2023-08-3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2-090004
事由:一.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5)」(證號:H5128-04號)操作許可證,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2年3月21日至貴公司進行鍋爐排放管道P501稽查檢測,檢測項目為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當日稽查時污染源熱媒鍋爐(E501)運作中,檢測結果:氮氧化物濃度為 149 ppm(排放標準為 100 ppm),核已違反空污法第20條第1項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之規定,經本府告發在案,並以112年5月10日府環空字第1120122871號函限期於112年8月14日改善期限屆滿前,應檢具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所為之排放管道P501氮氧化物合格檢測報告,送交本府環境保護局審查;倘經查驗後未完成改善,即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規定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二.貴公司於112年8月11日提送改善完成報告書,惟經查氮氧化物檢測結果仍有超標之情形,檢測結果:氮氧化物濃度為 200 ppm(排放標準為 100 ppm),核認原違反之情事尚未完成改善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按次處罰。
不須改善 870,000
分期繳款中
2023-05-05
(2023-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2-050012
事由: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5)」(證號:H5128-04號)操作許可證,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2年3月21日至貴廠進行鍋爐排放管道P501稽查檢測,檢測項目為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當日稽查時污染源熱媒鍋爐(E501)運作中,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為78mg/Nm3(排放標準為30mg/Nm3),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之規定。
不須改善 450,000
分期繳款中
2023-05-05
(2023-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2-050013
事由: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5)」(證號:H5128-04號)操作許可證,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2年3月21日至貴廠進行鍋爐排放管道P501稽查檢測,檢測項目為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當日稽查時污染源熱媒鍋爐(E501)運作中,檢測結果:氮氧化物濃度為 149ppm(排放標準為 100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之規定。
不須改善 225,000
分期繳款中
2022-12-22
(2022-10-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1-120012
事由:貴廠係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印染整理程序(M01)、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熱媒加熱程序(M05)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1667-06號、H5130-04號、H5128-04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0月27日派員前往稽查,污染源熱定型機(E003)、蒸氣鍋爐(E401)、熱媒鍋爐(E501)作業中,至後方防制設備查得旋風分離器(A401)壓降為34.98 mmH2O(操作值:45~100 mmH2O),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7-05-04
(2017-03-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6-050022
事由:貴公司車輛(車號:RM-036)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8%,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限2017-06-05前改善
待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7-22
(2015-06-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070046
不須改善 2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5-05-14
(2015-04-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050019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5-01-09
(2014-08-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4月03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010050
限2015-04-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3-05-30
(2013-05-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2-050031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5-30
(2013-05-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2-05003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2-27
(2013-01-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2-020032
不須改善 23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3-01-31
(2013-01-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1項
文號:20-102-010027
不須改善 2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09-06-22
(2009-05-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9月22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098-060019
限2009-09-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