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8504235
管制編號: H53097003403
事業名稱: 台塑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0-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9-06-27
(2019-04-2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060032
事由:貴公司從事蒸汽供應業,現場作業中,經查已於105年11月29日變更公司地址至桃園市 觀音區樹林里經建四路4號(原事業地址為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長興路3段123號),惟未 於事實發生日15日內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異動。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27
(2019-04-2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8-060033
事由:貴公司從事蒸汽供應業,現場作業中,經查發現發現貯存燃煤飛灰及燃煤底灰(或含燃煤飛 灰之底灰),貯存時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未保持清 潔完整,有廢棄物逸散、污染地面情事,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 施。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5-07
(2019-03-08)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50008
事由:貴公司土城廠從事熱媒加熱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第一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9-05-07
(2019-03-08)
新北市 主旨:自108年05月08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50009
事由:貴公司土城廠從事熱媒加熱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第一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不須改善 不須繳納
2019-05-07
(2019-03-08)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50010
事由:貴公司土城廠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第一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9-05-07
(2019-03-08)
新北市 主旨:自108年05月08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50011
事由:貴公司土城廠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第一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不須改善 不須繳納
2019-05-07
(2019-03-08)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20-108-050012
事由:貴公司土城廠從事蒸氣供應業,經派員稽查,現場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及熱媒加熱程序使用生煤操作中,惟未取得生煤使用許可證即逕行使用。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9-03-22
(2019-01-30)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30011
事由:貴公司從事蒸汽供應業,現場作業中,經查發現產出之公告應回收或再利用廢棄物「燃煤 飛灰」(廢棄物代碼:R-1106)、「燃煤底灰(或含燃煤飛灰之底灰)」(廢棄物代碼:R-1107) 未妥善貯存,有逸散及污染地面情事。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1-02
(2018-05-2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08-010006
事由:貴公司之蒸氣鍋爐運轉噪音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經限期改善後複查,於周界外適當處所量測均能音量為71.8分貝,背景音量62.7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71.2分貝,超過工廠第3類日間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1-02
(2018-05-2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08-010007
事由:貴公司之蒸氣鍋爐運轉噪音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經限期改善後複查,於周界外適當處所量測均能音量為71.7分貝,背景音量60.2分貝,相差超過10分貝不需修正,仍超過工廠第3類日間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17
(2018-07-05)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文號:20-107-090008
事由:貴公司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編號: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01號),於排放管道(P101)執行空氣污染物採樣及檢測分析,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192 mg/ Nm3(最大限值:100 mg/Nm3),未符合排放標準。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6-05
(2018-04-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060005
事由:查詢行政院環境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中壢工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事業廢棄物(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應以袋裝方式貯存,案經本局107年4月17日派員查處結果,上述廢棄物堆置於廠區內未以袋裝方式貯存,貴公司廢棄物貯存方式與核可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2-25
(2017-10-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120059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0月26日至貴公司新化廠稽查,經查貴公司新化廠貯存區有堆置之燃煤飛灰(廢棄物代碼:R-1106),惟前述廢棄物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
限2018-0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26
(2017-07-19)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
文號:20-106-100030
事由:經查貴公司移動床鍋爐(E101)後端排放管道(P101)於106年4-6月(第2季)未進行檢測,且未於定檢期間內向本局提出替代方案。
限2017-10-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