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8504235
企業名稱: 台塑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台塑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7-03
(2024-02-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3-070012
事由:貴廠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併再利用檢核,案經本局於113年2月5日派員至本市觀音區工業區段一小段135地號複查,複查時於廠內仍見有堆置廢人造纖維,經查貴廠核定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事業地號為桃園市觀音區工業區段三小段139地號,本次複查時仍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逕將廢人造纖維堆放於觀音區工業區段一小段135地號廠區內。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28
(2023-06-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60093
事由: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檢具廢人造纖維再利用身份(管制編號:H53A2413),案經本局於112年6月1日派員至貴廠新設廠區(觀音區工業區段一小段135地號)複查,稽查時於廠內仍見有堆置廢人造纖維,經查貴廠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核定之事業地號為桃園市觀音區工業區段三小段139地號,查貴廠雖有向本局提出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然複查時尚未通過本局審認核准。綜上,貴廠未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將廢人造纖維放至桃園市觀音區工業區段一小段135地號之廠區內。

實體駁回
不須改善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5-15
(2023-01-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50062
事由:案經本局於111年10月11日至本市觀音區大同一路30號門口發現遭堆置不明塑膠物,經貴廠人員表示該塑膠物係SRF(固體回收燃料)產品。經查貴廠並未將SRF固體回收燃料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
不須改善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5-01
(2023-01-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50003
事由:案經本局派員至本市觀音區工業區段一小段135地號勘查,於廠內見有堆置廢人造纖維(R-0801),查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檢具廢人造纖維再利用身份,惟查貴廠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核定之事業地號為桃園市觀音區工業區段三小段139地號,未依核定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營運,逕自將廢人造纖維堆放至桃園市觀音區工業區段一小段135地號廠區。
不須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3-17
(2022-11-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2-030030
事由:該公司係從事塑膠類相關製造程序,經現場負責人表示該排放之廢水來源主要係洗滌塔循環廢水及清洗機台濾心廢水,其現場有3座桶槽,其經外勞操作使槽體內廢水直接排放至觀音工業區雨水下水道系統,惟該公司未經經濟部工業局觀音工業區服務中心同意,將事業產生之廢水排放至觀音工業區雨水下水道系統。
不須改善 21,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1-15
(2022-08-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1-110015
事由:案經本局派員至本市觀音區工業區段一小段135地號(貴公司新設廠區)勘查,於廠內見有堆置廢人造纖維(R-0801)。現場人員表示前述人造纖維後續會於廠區內再利用生成原料粒,查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有檢具再利用廢人造纖維(R-0801)身份(管制編號:H53A2413),惟查貴廠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核定之事業地號為桃園市觀音區工業區段三小段139地號,其未依照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將廢人造纖維(R-0801)堆放至桃園市觀音區工業區段一小段135地號之廠區內。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6-02
(2022-03-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1-060008
事由:案經本局於111年3月29日派員至貴事業觀音廠現場勘查,稽查當時貴事業觀音廠將廠內所收受廢棄物廢塑膠(廢棄物代碼:R-0201)及廢人造纖維(廢棄物代碼:R-0801)製造固體再生燃料(下稱SRF),並經現場人員表示所製造之SRF為試作階段,無販售之情事,惟貴事業觀音廠未經本局審查核准,逕行從事廢棄物再利用製造SRF,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6-02
(2022-03-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1-060012
事由:查貴事業觀音廠破碎及造粒製程區地面未保持清潔完整,且有污染地面之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7-12
(2021-06-3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070028
事由:經本局110年勾稽專案,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區間:109年1月~12月),貴公司觀音廠營運紀錄申報異常,未依規定時間內修改完成(營運紀錄編號:H53A24131090300004),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2-04
(2019-12-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09-020002
事由:108年12月6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同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至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開櫃查驗,貴公司報運進口WASTE PET LUMPS一批(報單號碼:AA/08/087/X2455、櫃號:HASU5209453),現場貨物為廢塑膠夾雜廢毛毯及廢棉花等廢棄物,本案該批貨物未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0月4日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塑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5-19
(2023-02-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12-050365
事由:在指定清除地區內拋棄煙蒂﹝車號:RDS-5058﹞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3-28
(2022-09-3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12-030004
事由:查該公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製程屬「第一類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其污染源E001蒸氣鍋爐之排放管道P001,檢測頻率為第3級,需每年檢測一次,第二次以後之例行性定期檢測,應與第一次例行性定期檢測之相同季別期間內執行定期檢測。該公司依前述規定應於111年9月30日前執行定期檢測,查該公司於111年9月13日執行定期檢測,檢測項目為戴奧辛,惟貴公司未完成執行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等應定期檢測項目。
不須改善 1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2-01-13
(2021-09-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1-010021
事由: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2)壓差值:74.6mmH2O(許可核定範圍:100~250mmH2O),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限2021-10-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1-06-21
(2021-05-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0-060019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258-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13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污染源蒸氣鍋爐(E001)之袋式集塵器(A003)因起火導致大量粒狀污染物由管線縫隙排出,貴公司未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亦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
不須改善 45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1-06-18
(2021-04-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060013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258-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4月6日派員前往稽查,污染源-蒸氣鍋爐(E001)作業中,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001)壓差值:85mmH2O(許可核定範圍:100~200mmH2O)、選擇無觸媒還原(SNCR)設備(A004)爐膛溫度:590°C(許可核定範圍:850~1080°C),貴公司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限2021-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3-17
(2021-01-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30041
事由:本局於110年1月21日聯合稽查,稽查當時作業中,現場採樣鍋爐蒸氣產生程序產生之D-1099(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太空包,檢測結果為戴奧辛檢測值60.9ng I-TEQ/g(標準值:1.0ng I-TEQ/g)、萃出液中總鎘檢測值1.98mg/L(標準值:1.0mg/L)、萃出液中總鉛檢測值21.0mg/L(標準值:5.0mg/L);另熱媒加熱程序產生之D-1099(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檢測結果為戴奧辛檢測值8.06ng I-TEQ/g,應為有害事業廢棄物(代碼:C-0120,名稱:2,3,7,8-氯化戴奧辛及呋喃同源物)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廢棄物代碼D-1099(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不符,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1-01-26
(2020-12-1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文號:20-110-010019
事由:貴公司污染源蒸氣鍋爐(E001)之袋式集塵器(A003)因設備故障過熱造成集塵袋濾袋燒破損壞,導致大量黑煙經由排放管道(P001)排放至廠區外,惟貴公司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未於1小時內通報本府環境保護局。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1,8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0-11-13
(2020-08-0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110022
事由:本局於109年8月3日聯合稽查,現場採樣D-1099(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太空包,檢測結果為戴奧辛檢測值287ng I-TEQ/g、萃出液中總鎘檢測值10.8mg/L、萃出液中總鉛檢測值41.7mg/L,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廢棄物代碼D-1099(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不符,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變更,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限2020-12-31前改善
待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0-28
(2020-08-1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8條第4項
文號:20-109-100020
事由:貴公司排放管道P001採樣口旁有破損情形。
不須改善 2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0-06-22
(2019-11-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60050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258-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29日派員前往稽查,於堆置場(X001)採樣煙煤之檢測結果,含硫量:0.417%(許可登載含硫量:0.32%),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0-05-07
(2019-10-2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9-050003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258-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蒸氣鍋爐(E001)之廢氣輸送管線破損,致廢氣於進入洗滌塔(A002)前即逕行逸散至大氣中,造成空氣污染,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9-06-27
(2019-04-2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060032
事由:貴公司從事蒸汽供應業,現場作業中,經查已於105年11月29日變更公司地址至桃園市 觀音區樹林里經建四路4號(原事業地址為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長興路3段123號),惟未 於事實發生日15日內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異動。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27
(2019-04-2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8-060033
事由:貴公司從事蒸汽供應業,現場作業中,經查發現發現貯存燃煤飛灰及燃煤底灰(或含燃煤飛 灰之底灰),貯存時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未保持清 潔完整,有廢棄物逸散、污染地面情事,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 施。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27
(2019-04-2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060032
事由:貴公司從事蒸汽供應業,現場作業中,經查已於105年11月29日變更公司地址至桃園市 觀音區樹林里經建四路4號(原事業地址為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長興路3段123號),惟未 於事實發生日15日內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異動。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27
(2019-04-2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8-060033
事由:貴公司從事蒸汽供應業,現場作業中,經查發現發現貯存燃煤飛灰及燃煤底灰(或含燃煤飛 灰之底灰),貯存時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未保持清 潔完整,有廢棄物逸散、污染地面情事,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 施。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21
(2019-03-28)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60021
事由:貴公司前經查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經複查廢棄物(燃煤飛灰及燃煤底灰)貯存地點、設施仍未保持清潔完整,有逸散、滲出、污染地面之情事,屬限期仍未改善完成者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03
(2019-03-04)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8-060011
事由:貴公司前經查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經複查廢棄物(燃煤飛灰及燃煤底灰)貯存地點、設施仍未保持清潔完整,且有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之情事,屬限期仍未改善完成者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5-07
(2019-03-08)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50008
事由:貴公司土城廠從事熱媒加熱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第一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9-05-07
(2019-03-08)
新北市 主旨:自108年05月08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50009
事由:貴公司土城廠從事熱媒加熱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第一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不須改善 不須繳納
2019-05-07
(2019-03-08)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50010
事由:貴公司土城廠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第一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9-05-07
(2019-03-08)
新北市 主旨:自108年05月08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50011
事由:貴公司土城廠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第一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不須改善 不須繳納
2019-05-07
(2019-03-08)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20-108-050012
事由:貴公司土城廠從事蒸氣供應業,經派員稽查,現場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及熱媒加熱程序使用生煤操作中,惟未取得生煤使用許可證即逕行使用。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9-05-07
(2019-03-08)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50008
事由:貴公司土城廠從事熱媒加熱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第一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9-05-07
(2019-03-08)
新北市 主旨:自108年05月08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50009
事由:貴公司土城廠從事熱媒加熱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第一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不須改善 不須繳納
2019-05-07
(2019-03-08)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50010
事由:貴公司土城廠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第一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9-05-07
(2019-03-08)
新北市 主旨:自108年05月08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50011
事由:貴公司土城廠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第一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不須改善 不須繳納
2019-05-07
(2019-03-08)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20-108-050012
事由:貴公司土城廠從事蒸氣供應業,經派員稽查,現場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及熱媒加熱程序使用生煤操作中,惟未取得生煤使用許可證即逕行使用。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9-03-22
(2019-01-30)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30011
事由:貴公司從事蒸汽供應業,現場作業中,經查發現產出之公告應回收或再利用廢棄物「燃煤 飛灰」(廢棄物代碼:R-1106)、「燃煤底灰(或含燃煤飛灰之底灰)」(廢棄物代碼:R-1107) 未妥善貯存,有逸散及污染地面情事。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3-22
(2019-01-30)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30011
事由:貴公司從事蒸汽供應業,現場作業中,經查發現產出之公告應回收或再利用廢棄物「燃煤 飛灰」(廢棄物代碼:R-1106)、「燃煤底灰(或含燃煤飛灰之底灰)」(廢棄物代碼:R-1107) 未妥善貯存,有逸散及污染地面情事。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3-05
(2018-05-29)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08-030007
事由:台塑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屬蒸氣鍋爐運作中,經限期改善複查,於周界外適當處所(陳情人指定之居住處所)量測均能音量為71.9分貝,超過工廠第3類日間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屬經限期改善,仍未符合規定者。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2-23
(2018-06-12)
*違規情節重大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命貴公司(中壢廠)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20012
事由:本局至貴公司(中壢廠)之廠內煙煤貯存區採樣,經送驗檢測煙煤之含硫量為0.6%,未符合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登載之煙煤含硫量(0.32%);另貴公司(中壢廠)一年內經二次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稽查採樣或檢測程序有瑕疵,檢測程序有瑕疵
不須改善 300,000
不須繳納
2019-01-21
(2018-08-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10013
事由: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107年8月1日至貴公司排放管道(P001)進行戴奧辛濃度檢測,現場鍋爐蒸器產生程序(M01)運作中,檢測結果戴奧辛:0.661 ng-TEQ/Nm3,未符合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戴奧辛:0.5 ng-TEQ/Nm3)。

訴願駁回
限2019-0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1-02
(2018-05-2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08-010006
事由:貴公司之蒸氣鍋爐運轉噪音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經限期改善後複查,於周界外適當處所量測均能音量為71.8分貝,背景音量62.7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71.2分貝,超過工廠第3類日間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1-02
(2018-05-2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08-010007
事由:貴公司之蒸氣鍋爐運轉噪音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經限期改善後複查,於周界外適當處所量測均能音量為71.7分貝,背景音量60.2分貝,相差超過10分貝不需修正,仍超過工廠第3類日間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1-02
(2018-05-2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08-010006
事由:貴公司之蒸氣鍋爐運轉噪音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經限期改善後複查,於周界外適當處所量測均能音量為71.8分貝,背景音量62.7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71.2分貝,超過工廠第3類日間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1-02
(2018-05-2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08-010007
事由:貴公司之蒸氣鍋爐運轉噪音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經限期改善後複查,於周界外適當處所量測均能音量為71.7分貝,背景音量60.2分貝,相差超過10分貝不需修正,仍超過工廠第3類日間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30
(2018-07-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7-100047
事由:貴公司固定污染源防制設備之洗滌塔(A002)輸送管線破損,致廢氣逕由破損處逸散,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
限2018-07-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17
(2018-07-05)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文號:20-107-090008
事由:貴公司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編號: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01號),於排放管道(P101)執行空氣污染物採樣及檢測分析,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192 mg/ Nm3(最大限值:100 mg/Nm3),未符合排放標準。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17
(2018-07-05)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文號:20-107-090008
事由:貴公司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編號: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01號),於排放管道(P101)執行空氣污染物採樣及檢測分析,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192 mg/ Nm3(最大限值:100 mg/Nm3),未符合排放標準。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7-03
(2018-04-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70003
事由:貴公司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2)破損,致廢氣即逕由破損處逸散,未依許可內容操作。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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