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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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2022-12-0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375777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3-040010 事由:一、貴廠係將廢酸洗液(R-2502)再利用製成為氯化鐵及氯化鈣之再利用業者,惟貴廠將廢酸洗製成為硫酸亞鐵逕行販售並開立銷售發票,與其登載產品內容不符,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 二、貴廠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於氯化鐵製程中有應使用而未使用過氧化氫(雙氧水)所節省之不法所得。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33,757,77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2023-05-01 (2022-12-0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50002 事由: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 111年12月8日派員至貴廠督查,查貴廠核定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係將廢酸洗液(R-2502)再利用製成為氯化鐵及氯化鈣,惟貴廠將廢酸洗液製成為硫酸亞鐵逕行販售並開立銷售發票,與其登載產品內容不符;嗣經中區督察大隊於112年2月14日再度派員至貴廠後續追蹤,經查貴廠亦將未反應完成之廢酸洗液委託非法業者施O祥清運,施O祥另委託陳O洋外運棄置,造成桃園市、苗栗縣、臺中市等土地遭受重金屬污染,未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營運。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
不須改善 |
960,0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5-23 (2019-04-3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文號:20-108-050048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該製程屬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二批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本府前於107年1月11日,已備查該廠由林○○代理甲級空污專責人員一職,代理期間原107年1月12日至107年4月11日止,該廠於代理期完後,未依規定完成同一級別之空污防制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屬違規事實明確,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 |
否 |
限2019-05-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9-05-22 (2019-04-3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貴公司(觀音廠)108年6月21日前完成改善,並檢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報請本府查驗,未於期限屆滿前提報改善證明文件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屆期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6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8-050043 事由:貴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4月30日至貴公司觀音廠進行查核,查核時污染源運作中,惟發現污染源之投料口開起致空氣污染物逸散,且該污染源後端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洗滌液呈墨綠色,其監測設施流量計之刻度亦皆已磨損,貴公司觀音廠未有效收集污染源之空氣污染物,並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及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9-06-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4-16 (2018-07-1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8-040006 事由:貴公司於當日上午9時因原料氫氯酸(鹽酸)桶槽管線破裂,導致鹽酸流至廠內雨水溝,後流至廠外雨水溝。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3-20 (2017-11-0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 文號:30-107-030025 事由:事業廠內廢水洩漏至廠區雨水道,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訴願人洩漏排放的廢水是否含環保署公告之廢水項目且超過放流水標準、廢水設計或實際最大日廢水產量等事實均有未明。 |
不須改善 |
24,000 不須繳納 |
2018-01-15 (2017-11-2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7-010023 事由:貴公司於當日上午8時28分發現酸洗液(R-2502)桶槽底部破裂,導致廢酸洗液流至廠內雨水溝後續流至廠外,污染承受水體(樹林溪),經查貴公司於發現槽體破裂時已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惟貴公司未於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6-28 (2017-05-1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6-060073 事由:於水污染管制區棄置污染物污染水體。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8-18 (2016-03-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文號:40-105-080016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5-11 (2016-03-0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文號:40-105-050013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4-28 (2016-03-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0-105-040045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4-28 (2014-03-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 文號:30-103-040046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1-22 (2013-12-2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3-010039 |
否 |
限2014-03-07前改善 待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