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3-09-28 (2021-01-13)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12-090023 事由:施工期程(起始日)為110年1月13日,惟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日期為110年6月15日,逾期申報日數為153日。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9-08 (2023-07-20)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90003 事由: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之規定,於工程施作期間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而逕行施作。 管理辦法第6條: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 |
否 |
限2023-08-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8-09 (2021-07-02)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0-080001 事由: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而逕行施作。 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 |
否 |
限2021-07-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1-19 (2020-02-28)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4-109-110001 事由:該所清潔隊李O○○於109年2月28日駕駛車號599-S2清除車輛行經本市垃圾焚化廠地磅入口處,經本局稽查發現清除車輛後車斗溢漏污水污染地面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4-28 (2019-10-01)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9-040005 事由:貴所清潔隊曾○○於108年10月1日駕駛車號145-TU清除車輛行經本市海濱路環保局路口處,經本局稽查發現清除車輛後車斗溢漏污水污染地面。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3-11 (2019-08-23)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9-030005 事由:貴所清潔隊鍾○○於108年8月23日駕駛車號599-S2清除車輛行經本市垃圾焚化廠地磅入口處,經本局稽查發現清除車輛後車斗溢漏污水污染地面。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8-23 (2019-07-14)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8-080011 事由:貴所清潔隊徐○○於108年7月14日駕駛車號145-TU清除車輛行經本市垃圾焚化廠地磅出口處,經本局稽查發現清除車輛後車斗溢漏污水污染地面。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3-12 (2019-01-08)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3月29日。處環境講習6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修訂年度91年)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8-030001 事由: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而逕行施作。 管理辦法第5條:未依規定設置工地標示牌。 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 管理辦法第10條: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管理辦法第11條: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 |
否 |
限2019-03-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1-02 (2018-11-03)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8-010001 事由:貴所清潔隊曾○○、林○○各於107年11月3日及107年11月4日駕駛車號145-TU清除車輛行經本市海濱路環保局路口處,經本局稽查發現清除車輛後車斗溢漏污水污染地面。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1-30 (2018-10-09)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110003 事由: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第11條之規定,於工程施作期間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而逕行施作。 |
否 |
限2018-12-15前改善 待改善 |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7-18 (2018-06-25)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070003 事由: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於工程施作期間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而逕行施作。 |
否 |
限2018-08-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