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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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6 (2020-11-09)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0-010006 事由:設置之廢(污)水處理設施,未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證,逕行排放廢水(雨水排放口殘餘廢(污)水經採樣送驗,氫離子濃度指數12.7、懸浮固體濃度785mg/L及化學需氧量濃度636mg/L。 |
否 | 不須改善 |
8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2-12 (2016-10-02)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0-105-120002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3-10 (2016-02-25)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0-105-03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11-17 (2015-09-24)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文號:20-104-110007 |
否 |
限2015-1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