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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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2024-11-22)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94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4-020002 事由:查貴公司名間廠於113年11月22日廠外周圍之道路側溝有乳白色狀液體,進廠機稽查後,貴公司表示當時員工進行白膠桶槽清洗,因清洗作業位置錯誤,導致清洗廢水由廠內流出至廠外路側溝,違規事實明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94,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9-19 (2024-05-14)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文號:30-113-090004 事由:該公司設置之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依規定每年校正1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4-09-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4-08 (2022-03-01)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9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 文號:30-111-040001 事由:貴公司遲至111年3月1日為止,仍未提出名間廠乙級廢(污)水專責人員設置申請,其代理人柯○○代理期間已超過三個月,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2-04-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