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工廠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1215800
管制編號: N1000964
事業名稱: 榮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工廠
事業地址: 彰化縣北斗鎮大新里四海路一段二三號
所在工業區: 北斗工業區
產業類型: 染整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4-04-2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水污染排放即時監測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9-14
(2023-05-24)
*違規情節重大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80000元整,本案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同年8月22日派員前往復查結果, 現場未登載於許可證之管道均已拆除,其違反事實已不存在,本案將不另命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080013
事由:三、本日進廠前,該廠無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故障報備紀錄。督察人員進廠後,紡織品表面塗裝程序(M06)作業中,現場以紅外線氣體顯像儀查看該廠非許可證核定排放管道有煙流排放情形(非許可證核定排放管道編號:1、2),督察人員現場於非許可證核定排放管道編號2,以PID量測其廢氣之揮發性有機物濃度702.6ppm,現場經與上膠組長謝樹信先生確認該非法管道前端污染源為上膠烘乾機(E025),並透過電子閥門開關開啟非法排放口進行製程廢氣排放。該事業顯未依M06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將製程產生之廢氣收集至空氣污染防制冷凝回收設備(A001)處理,而逕由非M06操作許可證核定排放管道逕行排放,除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亦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96條第1項第6款所稱之情節重大。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2,080,000
尚未繳款
2020-05-12
(2020-04-0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8450元整,貴公司已於陳述時已檢送補強疏漏點破損溝壁相關文件,已無廢水滲漏情事,核已改善完成,本府不另訂限期改善或補正期限,惟仍請妥善維護場內廢水收集溝等相關傳輸收集設備,避免破裂滲漏再發生,否則再經查發現有洩漏行為,仍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9-050010
事由:廠區製程廢水收集溝溝壁龜裂,製程廢水疏漏至隔牆雨水陰井,致製程廢水由逕流廢水放流口排出,當場雖已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惟未於事故發生3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
不須改善 18,45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11
(2020-03-1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9850元整,貴公司已於陳述時檢送改善冷卻水塔管線至場區內廢水製程溝槽相關資料,核已改善完成,本府不另訂限期改善或補正期限,惟仍請妥善維護場區原料輸送管線及確實收集場區逕流廢水,否則再經查發現有洩漏行為,仍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9-050009
事由:因補充原液不慎疏漏地表與廠區內冷卻水塔冷卻水及逕流廢水混合後漫流至廠區外道路側溝,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及未於事故發生3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
不須改善 59,85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8-07
(2014-06-24)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0元整,並請於103年10月9日前,檢具已修復加藥機管線之照片及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並經 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3年10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080010
限2014-10-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6-13
(2011-01-26)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8月22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0-050010
限2011-08-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