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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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7 (2023-08-0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惟違規部分業經臺端112年9月31日未具文號函檢具處理合約書,委託再利用機構新麗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制編號:N2704078)清除處理農業污泥(R-0908)及禽畜糞(R-0104),合約期間從112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止,並業經本局112年10月17日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系統),臺端已從112年7月7日開始上網申報農業污泥(R-0908)及禽畜糞(R-0104)之流向,爰本局認定完成改善,不再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100013 事由:案經本局112年8月7日派員到場現勘,農業污泥(R-0908)及禽畜糞(R-0104)採堆肥處理,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之「委託清除處理」不符,是以臺端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2-21 (2022-12-06)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7440元整,臺端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2年3月24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1年12月6日後之水質檢測報告均可),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3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020026 事由: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67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44.2倍;化學需氧量105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16.5倍。 |
否 |
限2023-03-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7,44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4-29 (2021-03-0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72488元整,應於110年6月5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以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0年3月1日後之水質檢測報告即可),倘臺端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及水質檢驗報告應經臺端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6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40022 事由:放流水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8,7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倍數:13.58倍;懸浮固體為2,62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倍數:16.47倍 |
否 |
限2021-06-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72,488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3-19 (2020-03-1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6653元整,臺端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0年4月26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厭氣池(T01-5至T01-7)上方紅泥沼氣收集袋修復完成照片,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文件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現場如再經查發現有疏漏情形,仍將依法按次處罰。另水表未記錄部份,請檢具稽查當日迄今水表紀錄送本府查驗。限改日期:110年04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0條之9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文號:30-110-030012 事由:1.活性污泥曝氣池之廢水滿溢至畜舍與處理設施中間走道。 2.現場厭氣池(T01-5至T01-7)之紅泥沼氣袋塌陷以致廢水滿溢至槽體旁農地。 3.現場水電表紀錄及現場讀數,僅記錄至109年3月6日,未依規定每日紀錄。 |
否 |
限2021-04-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6,653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2-15 (2020-03-1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2068元整,台端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0年1月20日前),檢具厭氧池紅泥沼氣袋修補完成照片及曝氣池正常操作之改善文件。令水電表未依規定紀錄部分,請檢附稽查當日迄今水電表紀錄,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9-120010 事由:1.活性污泥曝氣池之廢水滿溢至畜舍與處理設施中間走道,另現場厭氣池(T01-5至T01-7)之紅泥沼氣袋塌陷以致廢水滿溢至槽體旁農地。2.現場水電表紀錄及現場讀數,僅記錄至109年3月6日,未依規定每日紀錄。 |
否 |
限2021-01-20前改善 待改善 |
202,068 尚未繳款 |
2020-06-29 (2020-05-15)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5944元整,應於109年7月31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以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09年5月15日後之水質檢測報告即可),倘台端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及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台端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60031 事由:放流水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9,29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倍數(600mg/L)14.48倍;懸浮固體為9,0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倍數(150mg/L)59.33倍 |
否 |
限2020-07-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55,944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