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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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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2025-08-1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4-090017 事由:查貴公司屠宰場(管制編號:N2806148)從事雞隻屠宰加工作業,並已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在案。經本局派員於114年8月13日實地稽查與核對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13年10月及114年5月,屠宰作業程序產出之畜禽屠宰下腳料 (R-0111)產出量分別為21.486公噸及24.974公噸,超出已核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量(19公噸/月)10%以上;114年5月屠宰作業程序產出之死廢畜禽(R-0112)產出量為4.371公噸,超出已核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量(3.75公噸/月)10%以上;113年10月及114年5月,廢水處理程序產出之畜禽屠宰下腳料 (R-0111)產出量分別為1.14公噸及1.32公噸,超出已核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量(1公噸/月)10%以上屬實且未辦理有關事項變更。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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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3 (2019-05-2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請依限於108年11月1日前向本府申請並完成水質水量自動監測(視)設施、電子式電度表之設置,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11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70015 事由:未依規定於核准復工前完成水質水量自動監測(視)設施、電子式電度表之設置。 |
否 |
限2019-11-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