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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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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3 (2021-08-0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40006 事由:收受廢棄物再利用實際完成日申報有誤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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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9 (2019-08-1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請確實依規定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完成廢棄物再利用作業。倘再經相關環保機關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處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 文號:40-108-100005 事由:貴公司工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8月13日派員赴現場執行督察結果,於產品存放區發現有堆置約24包太空包裝紡織污泥,經查貴公司收受紡織污泥至108年5月為止,未於30日內完成再利用,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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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9 (2019-08-1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請確實於每月10日前依規定連線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申報前月再利用產品之營運紀錄。倘再經相關環保機關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處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 文號:40-108-100006 事由:貴公司工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8月13日派員赴現場執行督察結果,發現廠內已堆置約1,500公噸其他耐火材料品(輕質粒料),惟查貴公司於108年7月申報其他耐火材料品庫存量為75公噸,未依規定申報再利用產品之營運紀錄,核有違反廢清法第39條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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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1 (2019-03-0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5條 文號:40-108-040007 事由:貴公司案經經濟部工業局前以107年12月28日工永字第10701325200號函通知貴公司,因收受漿紙污泥、紡織污泥經熱處理後之產出物經抽樣檢測後結果與管理辦法附表編號18、「漿紙污泥」及編號19、「紡織污泥」之規定不符,爰要求貴公司應停止收受旨揭事業廢棄物進廠,待完成改善後應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函送該局,經該局確認同意後,始得再繼續收受事業廢棄物進廠再利用;另查該局前以108年2月12日工永字第10800009870號函確認貴公司再利用產品檢測報告之檢測結果符合規定並恢復收受廢棄物進廠再利用。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貴公司於108年1月21日至108年2月11日期間仍持續收受紡織污泥,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5條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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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5 (2013-11-0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02年11月15日查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 貴公司已完成以網路傳輸方式補申報上述日期區間收受D-0902(無機性污泥)、R-0401(廢玻璃)、R-1101(煤灰)、R-0906(紡織污泥)廠內貯存情形資料及收受R-0904(漿紙污泥)再利用作為製程原料之使用量、廠內收受貯存量及收受聯單量等資料,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2-110005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