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德畜牧場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00000000
管制編號: N3103575
事業名稱: 文德畜牧場
事業地址: 彰化縣竹塘鄉永基段一九二二地號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水污染
資料日期: 2024-03-24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21-07-20
(2021-06-11)
*違規情節重大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72000元整,臺端已於110年7月12日文(水)字第11007001號函提送陳述意見時檢附繞流口以水泥封閉之照片,核已改善完成,該部分不另訂改善期程。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10-070008
事由:臺端以管塞控制原水溝廢水流向流至該場旁溝渠,再由溝渠排放至場外地面承受水體,本縣環境保護局於該股原水溝廢水繞流排放至地面水體前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376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1.5倍、化學需氧量23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2.8倍、生化需氧量151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17.87倍。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
不須改善 572,000
不須繳納
2022-02-14
(2021-06-1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並命文到之日起停止進養豬隻,並於15日內完成出清、停養,臺端如因實際困難無法依限出清,應於文到日15日內提報出清計畫書(出清計畫應計載其每月底應出清之數量,及畜養、停養之畜舍面積,及出清期間糞尿廢水處理方式),逕送本縣環境保護局審查核定後按計畫執行,倘未於期限內提報畜養豬隻出清計畫且未出清者,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4條第1項規定移請司法單位偵辦,並依行政執行法第27條規定,以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執行停養命令。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1-020004
事由:臺端未依規定申請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而逕行將產生之畜牧廢水,排放於畜舍前道路側溝。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