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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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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2025-05-14)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4年12月5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4年5月14日後之檢驗報告均可),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12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4-110001 事由:放流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排放標準。 |
否 |
限2025-12-05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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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2025-02-1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5200元整,臺端(即源勝旺牧場)應於改善期限114年5月16日屆滿前,檢具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4年2月17日後之水質檢測報告均可),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5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4-030019 事由: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為2,200mg/L(放流水標準150mg/L),化學需氧量為2,660mg/L(放流水標準600mg/L),生化需氧量為922mg/L(放流水標準80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5-05-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5,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