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46803208
管制編號: O1751633
事業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事業地址: 新竹市北大路九七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4-04-28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逆向排序
2008-12-04
(2008-10-02)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01項第01款
文號:41-097-120110
不須改善 1,200
尚未繳款
2014-02-25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16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5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19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5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20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5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21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5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22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5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23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5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24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5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25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5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26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5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27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5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28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6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29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6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30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6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31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6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32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6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33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6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34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6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35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6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36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6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37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2-26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20038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非屬訴願人過失
限2014-03-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3-25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4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08
限2014-04-21前改善
待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09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10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11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12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13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14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15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16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17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18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19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20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2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證據力有瑕疵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22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23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24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25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3-26
(2014-03-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30026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撤銷內容應含括其附帶處分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7-16
(2014-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70009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4-28
(2008-03-12)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4月3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097-040004
限2008-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1-24
(2010-12-03)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1月28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
文號:23-100-010003
限2011-01-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6-29
(2011-06-01)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7月01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
文號:23-100-060002
限2011-07-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8-06
(2012-07-18)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9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1-080002
限2012-09-06前改善
待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2-04
(2012-11-09)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1-120001
限2012-1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9-16
(2013-08-14)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9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
文號:23-102-090002
限2013-09-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14
(2017-02-15)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30003
事由: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於工程施作期間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而逕行施作。
限2017-03-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3-106-050005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0-07
(2016-07-30)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
文號:30-105-100006
限2016-10-31前改善
待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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