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46803208
管制編號: O1751633
事業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事業地址: 新竹市北大路九七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4-05-12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7-03-14
(2017-02-15)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30003
事由: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於工程施作期間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而逕行施作。
限2017-03-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3-106-050005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17
(2017-02-0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06-030015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本市新屋區福興溪新湖橋河道施工處稽查並採樣,發現貴局於該址從事河道工程,因工程河段為福興溪,屬已公告水體分類之丙類水體,上游處懸浮固體為92mg/L,下游處懸浮固體為372mg/L,其上下游水質變化大於30%。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17
(2017-04-25)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6-050005
事由: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而逕行施作。 管理辦法第10條: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限2017-05-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2-08
(2017-11-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06-120005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1日派員前往本市新屋區福興溪新湖橋至五福橋河段河道施工處稽查並採樣,發現貴局於該址從事河道工程,因工程河段為福興溪,屬已公告水體分類之丙類水體,上游處懸浮固體為29.5mg/L下游處懸浮固體為196mg/L,其上下游水質化大於30%。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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