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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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1 (2020-11-30)
雲林縣
25,200 無分期已繳清
限2021-02-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52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20003 事由:台端所屬之黃有諒畜牧場於109年11月30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192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470mg/L,標準值60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1-02-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5,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