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86522210
管制編號: P5805146
事業名稱: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雲林縣麥寮鄉中興村台塑工業園區一號之一
所在工業區: 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
產業類型: 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4-04-2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7-01-18
(2017-01-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4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21
事由: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3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1-18
(2017-01-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5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22
事由: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3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1-18
(2017-01-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5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23
事由: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3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1-18
(2017-01-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5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24
事由: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4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1-18
(2017-01-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5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25
事由: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5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1-18
(2017-01-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5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26
事由: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6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1-24
(2017-01-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5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57
事由: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9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變更,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修正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
2017-01-24
(2017-01-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5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58
事由: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9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變更,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修正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
2017-01-24
(2017-01-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5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59
事由: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9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變更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
2017-01-24
(2017-01-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5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60
事由: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10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變更,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修正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
2017-01-24
(2017-01-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5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61
事由: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11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變更,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修正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
2017-01-24
(2017-01-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6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62
事由: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12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變更,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修正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
2017-01-24
(2017-01-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6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63
事由: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13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變更,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修正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
2017-02-02
(2017-01-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6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01
事由: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16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變更,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修正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
2017-02-02
(2017-01-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6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02
事由: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16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變更,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修正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
2017-02-02
(2017-01-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6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03
事由: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16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變更,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修正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
2017-02-02
(2017-01-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6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04
事由: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17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變更,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修正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
2017-02-02
(2017-01-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6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05
事由: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18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變更,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修正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
2017-02-02
(2017-01-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6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06
事由: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19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變更,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修正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
2017-02-02
(2017-01-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6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07
事由: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台塑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且本局106年1月20日派員複查發現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變更,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修正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
2008-07-11
(2008-05-28)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097-070013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2-31
(2008-11-28)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097-120056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2-31
(2008-11-28)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
文號:21-097-120060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0-13
(2011-08-12)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100-100157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7-23
(2013-01-24)
臺南市 主旨: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10-070052
陳情或撤銷結果:案件廢止,已於110年7月29日簽陳鈞長同意暫不處分,倘限期改善本局上訴部分,最高行政法院於113年6月16日前仍未判決,本局再針對台塑公司重新開立環境講習之裁處。
不須改善 不須繳納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