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力森諾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埔美廠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2102213
管制編號: Q68A0614
事業名稱: 台灣力森諾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埔美廠
事業地址: 嘉義縣大林鎮中坑里大埔美園區一八路三號
所在工業區: 大埔美智慧型工業園區
產業類型: 未分類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5-01-05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8-07-19
(2018-06-26)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70002
事由:本案為自主性勾稽,本局於107年6月26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大埔美廠於107年4月20日產出一批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5.22公噸,委由「嘉禾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清除至「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大發事業廢棄物處理廠」處理(聯單單號Q68A061410700003),查該批廢棄物於清運後49日(107年6月8日)處理完成。本案處理機構未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處理完成,且貴公司大埔美廠未依規定於清運後三十五日內,主動向事業廢棄物產源所在地主管機關報備。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1-24
(2017-08-07)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110010
事由:本案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辦專案(編號:EP1060602)依法查處,本局於106年8月7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大埔美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分述如下: 1、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1)製造程序(190999)產出之廢樹脂(D-0202)於106年2月、4月至5月申報之產出量(106年2月申報0.3公噸、106年4月申報0.4公噸、106年5月申報0.2公噸)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之最大月產出量10%(廢樹脂(D-0202)最大月產生量0.084公噸)。 (2)製造程序(220005)產出之廢樹脂(D-0202)於105年6月至9月、106年2月、106年4月至5月申報之產出量(105年6月申報0.09公噸、105年7月申報0.07公噸、105年8月申報0.08公噸、105年9月申報0.06公噸、106年2月申報0.4公噸、106年4月申報0.3公噸、106年5月申報0.3公噸)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之最大月產出量10%(廢樹脂(D-0202)最大月產生量0.05公噸)。 2、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1)製造程序(190999)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於105年9月漏報產出量(4.52公噸)致申報質量不平衡(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2)製造程序(190999)產出之廢樹脂(D-0202)於105年9月至106年5月申報質量不平衡(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3)製造程序(220005)之原料110001棉紗(原棉85%以上且不含彈性纖維)使用量於105年6月至106年5月無數據實缺漏報。 (4)製造程序(220005)之原料110080玻璃纖維布使用量於105年12月至106年5月無數據實缺漏報。 (5)製造程序(220005)產出之廢樹脂(D-0202)於105年9月至106年6月申報質量不平衡(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限2017-12-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06
(2017-08-07)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90005
事由:本案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辦專案(編號:EP1060602)依法查處,本局於106年8月7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大埔美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分述如下: 1、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1)製造程序(190999)產出之廢樹脂(D-0202)於106年2月、4月至5月申報之產出量(106年2月申報0.3公噸、106年4月申報0.4公噸、106年5月申報0.2公噸)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之最大月產出量10%(廢樹脂(D-0202)最大月產生量0.084公噸)。 (2)製造程序(220005)產出之廢樹脂(D-0202)於105年6月至9月、106年2月、106年4月至5月申報之產出量(105年6月申報0.09公噸、105年7月申報0.07公噸、105年8月申報0.08公噸、105年9月申報0.06公噸、106年2月申報0.4公噸、106年4月申報0.3公噸、106年5月申報0.3公噸)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之最大月產出量10%(廢樹脂(D-0202)最大月產生量0.05公噸)。 2、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1)製造程序(190999)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於105年9月漏報產出量(4.52公噸)致申報質量不平衡(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2)製造程序(190999)產出之廢樹脂(D-0202)於105年9月至106年5月申報質量不平衡(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3)製造程序(220005)之原料110001棉紗(原棉85%以上且不含彈性纖維)使用量於105年6月至106年5月無數據實缺漏報。 (4)製造程序(220005)之原料110080玻璃纖維布使用量於105年12月至106年5月無數據實缺漏報。 (5)製造程序(220005)產出之廢樹脂(D-0202)於105年9月至106年6月申報質量不平衡(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限2017-09-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