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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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2023-10-13)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120002 事由:本案依據環境部改制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8月11日環署循字第1121095837號專案勾稽異常事業現場稽核,於IWR&MS勾稽貴公司大埔美廠111年7月至112年6月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申報異常情形為: (1).111年12月至112年6月製程(220005)原料(000099)未申報原物料使用量。 (2).112年1月至4月、6月製程(190999)廢棄物(C-0301);112年3月同前製程廢棄物(D-0202);111年8月、112年2月製程(000000)廢棄物(D-0299);112年3月至6月製程(000004)廢棄物(R-2408)等申報異常質量不平衡,上述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相關規定。 |
否 |
限2023-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4-23 (2015-03-11)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5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4-040009 |
否 |
限2015-05-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4-23 (2015-03-11)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5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040010 |
否 |
限2015-05-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11-20 (2012-10-18)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文號:40-101-110002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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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9 (2018-06-26)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70002 事由:本案為自主性勾稽,本局於107年6月26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大埔美廠於107年4月20日產出一批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5.22公噸,委由「嘉禾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清除至「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大發事業廢棄物處理廠」處理(聯單單號Q68A061410700003),查該批廢棄物於清運後49日(107年6月8日)處理完成。本案處理機構未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處理完成,且貴公司大埔美廠未依規定於清運後三十五日內,主動向事業廢棄物產源所在地主管機關報備。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1-24 (2017-08-07)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110010 事由:本案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辦專案(編號:EP1060602)依法查處,本局於106年8月7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大埔美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分述如下: 1、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1)製造程序(190999)產出之廢樹脂(D-0202)於106年2月、4月至5月申報之產出量(106年2月申報0.3公噸、106年4月申報0.4公噸、106年5月申報0.2公噸)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之最大月產出量10%(廢樹脂(D-0202)最大月產生量0.084公噸)。 (2)製造程序(220005)產出之廢樹脂(D-0202)於105年6月至9月、106年2月、106年4月至5月申報之產出量(105年6月申報0.09公噸、105年7月申報0.07公噸、105年8月申報0.08公噸、105年9月申報0.06公噸、106年2月申報0.4公噸、106年4月申報0.3公噸、106年5月申報0.3公噸)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之最大月產出量10%(廢樹脂(D-0202)最大月產生量0.05公噸)。 2、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1)製造程序(190999)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於105年9月漏報產出量(4.52公噸)致申報質量不平衡(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2)製造程序(190999)產出之廢樹脂(D-0202)於105年9月至106年5月申報質量不平衡(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3)製造程序(220005)之原料110001棉紗(原棉85%以上且不含彈性纖維)使用量於105年6月至106年5月無數據實缺漏報。 (4)製造程序(220005)之原料110080玻璃纖維布使用量於105年12月至106年5月無數據實缺漏報。 (5)製造程序(220005)產出之廢樹脂(D-0202)於105年9月至106年6月申報質量不平衡(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
否 |
限2017-12-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9-06 (2017-08-07)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90005 事由:本案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辦專案(編號:EP1060602)依法查處,本局於106年8月7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大埔美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分述如下: 1、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1)製造程序(190999)產出之廢樹脂(D-0202)於106年2月、4月至5月申報之產出量(106年2月申報0.3公噸、106年4月申報0.4公噸、106年5月申報0.2公噸)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之最大月產出量10%(廢樹脂(D-0202)最大月產生量0.084公噸)。 (2)製造程序(220005)產出之廢樹脂(D-0202)於105年6月至9月、106年2月、106年4月至5月申報之產出量(105年6月申報0.09公噸、105年7月申報0.07公噸、105年8月申報0.08公噸、105年9月申報0.06公噸、106年2月申報0.4公噸、106年4月申報0.3公噸、106年5月申報0.3公噸)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之最大月產出量10%(廢樹脂(D-0202)最大月產生量0.05公噸)。 2、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1)製造程序(190999)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於105年9月漏報產出量(4.52公噸)致申報質量不平衡(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2)製造程序(190999)產出之廢樹脂(D-0202)於105年9月至106年5月申報質量不平衡(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3)製造程序(220005)之原料110001棉紗(原棉85%以上且不含彈性纖維)使用量於105年6月至106年5月無數據實缺漏報。 (4)製造程序(220005)之原料110080玻璃纖維布使用量於105年12月至106年5月無數據實缺漏報。 (5)製造程序(220005)產出之廢樹脂(D-0202)於105年9月至106年6月申報質量不平衡(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
否 |
限2017-09-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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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6 (2009-02-11)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罰鍰新台幣10萬元整,並命停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文號:20-098-030004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