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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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1 (2017-03-23)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6-040013 事由:本案為民眾陳情案,本局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23日及同年3月24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A廠區產出之果菜殘渣(R-0114)露天貯存及運送時未保持清潔致污染地面並散發惡臭,且無防止飛揚、逸散、滲出及污染地面等措施或設施,及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款規定。 |
否 |
限2017-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