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冷凍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66376718
企業名稱: 超速冷凍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超速冷凍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5-21
(2025-04-12)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50682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N-9279)於114年4月12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不須改善 500
尚未繳款
2024-08-09
(2024-03-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9月20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80263
事由:車輛KEF-1275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07
(2023-05-03)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80064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60-UF)於112年5月3日行經橫山鄉內灣村永豐橋頭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2-07
(2017-11-22)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
文號:30-107-010005
事由:貴公司位於本縣民雄鄉之工廠(A廠區),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發現廢水貯留設施未依規定逐日逐批紀錄廢(污)水貯留時間、輸(運)送方式、水量及處理水量。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29
(2017-03-21)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73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6-060016
事由:貴公司位於本縣民雄鄉A廠區,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廠於廠內維修管線時,造成氨水外洩,疏漏至該廠區旁之農地溝渠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不須改善 73,500
無分期已繳清

超速冷凍工業股份有限公司(A廠區)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7-05-01
(2017-03-23)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6-040013
事由:本案為民眾陳情案,本局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23日及同年3月24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A廠區產出之果菜殘渣(R-0114)露天貯存及運送時未保持清潔致污染地面並散發惡臭,且無防止飛揚、逸散、滲出及污染地面等措施或設施,及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款規定。
限2017-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超速冷凍工業股份有限公司(B廠區)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4-10-20
(2014-08-21)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3-100002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9-01
(2014-08-07)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080016
限2014-09-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6-09
(2014-03-19)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3-050004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5-18
(2011-05-03)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限期於100年06月08日前改善完成。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文號:21-100-050043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12-14
(2009-11-18)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受處分人罰鍰新台幣壹萬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
文號:30-098-120005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