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03707901
管制編號: S1900710
事業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所在工業區: 林園工業區
產業類型: 化學原材料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4-04-28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空污即時排放監測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逆向排序
2016-01-05
(2015-11-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2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003
限2016-02-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05
(2015-11-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2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004
限2016-02-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05
(2015-11-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2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005
限2016-02-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08
(2015-12-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0-105-010014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3-07
(2016-02-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2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0-105-030009
限2016-02-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3-18
(2016-02-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4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30013

訴願駁回
限2016-04-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3-28
(2016-02-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4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030018
限2016-04-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3-28
(2016-02-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4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030020
限2016-04-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3-28
(2016-02-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030016
限2016-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3-28
(2016-02-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4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030017
限2016-04-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6-29
(2016-05-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於105年9月14日前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5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60023

訴願駁回
限2016-06-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6-13
(2016-05-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於105年9月6日前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5年09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文號:20-105-060012

訴願駁回
限2016-09-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6-07-25
(2016-06-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6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070037
限2016-06-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7-18
(2016-06-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於105年10月18日前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5年10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70027
限2016-10-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2-02
(2016-07-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0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0-105-120002
事由:行政院環保署派員至貴事業部M19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第23條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6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訴願駁回
限2016-10-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2-02
(2016-07-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0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0-105-120004
事由:行政院環保署派員至貴事業部M23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第23條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6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訴願駁回
限2016-10-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9-23
(2016-08-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於105年12月20日前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5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90027
限2016-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08
(2017-04-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50017
事由:貴事業部輕油裂解程序(M33),104年及105年分別生產裂解汽油576,818公噸及581,554公噸,超出許可年使用量核定值519,000公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08
(2017-04-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50018
事由:貴事業部其他石油製品製造程序(M34),104年原料裂解汽油使用579,555公噸、生產C5汽油68,333公噸及芳香烴367,073公噸;105年原料裂解汽油使用603,487公噸、生產C5汽油154,761公噸及芳香烴388,962公噸,超出許可年使用量核定值(裂解汽油:526,000公噸;C5汽油:46,000公噸;芳香烴:328,000公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07
(2017-07-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6-080008
事由:案經民眾提供佐證影、照片,經檢視照片中有明顯粒狀汚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情事,本局於106年7月17日17時6分派員至貴事業部並提供照片供確認,經貴事業部人員檢視照片後確認為貴事業部所排放,經查係因於是(17)日11時4分輕油裂解程序(製程編號:M04),熱交換器(現場編號:E-1132C/G)進行維修清洗後烘烤工作,因作業不慎,引燃滲漏於地面之驟冷油,致發生火災,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1-23
(2017-10-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110034
事由:本局於106年10月6日派員至貴事業部M06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發現貴事業部共計1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大於2,00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7-1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1-23
(2017-10-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110035
事由:本局於106年10月6日派員至貴事業部M14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發現貴事業部廢水處理設施初級處理單設備未維持氣密,共計7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大於1,000ppm,未符合「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6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限2017-1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1-23
(2017-10-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110036
事由:本局於106年10月6日派員至貴事業部M23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發現貴事業部共計3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大於2,00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7-1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04
(2017-12-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7-010008
事由:輕油裂解程序(M04)之A201廢氣燃燒塔於106年11月19日上午5點54分達到廢氣燃燒塔使用事件,當日廢氣處理流量為108,898Nm3/日,惟處理廢氣總淨熱值僅8.21MJ/Nm3,未達「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標準」第5條第2項所定之12MJ/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04
(2017-12-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10009
事由:違貴事業部其他石油製品製造程序(M34)截至106年12月12日止,C5汽油生產量為86,576公噸,超出許可年使用量核定值(C5汽油:46,000公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16
(2017-12-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10026
事由:本局於106年12月14日派員至貴事業部M33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發現貴事業部共計4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大於2,00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8-02-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2-20
(2018-01-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20019
事由:案經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本市林園區石化三路石化三橋稽查時,於貴事業部廠區周界圍牆外(判定位置:本市林園區石化三路石化三橋旁),發現貴事業部廢氣燃燒塔有明顯排放黑煙情事,現場錄影存證,並進行目測判煙,判定結果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粒狀污染物不透光率20%不得超過3分鐘之規定,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輕油裂解程序(編號:M04)停爐檢修,將乾燥器進料洗滌塔(編號:V1204)與去甲烷塔(編號:V1301)間管線內氣體吹驅至廢氣燃燒塔(編號:A201)燃燒處理,因燃燒不完全產生黑煙,由排放口(編號:P012)排放,造成污染。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10
(2018-03-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50012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3月9日派員至貴事業部M32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發現貴事業部共計1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大於2,00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10
(2018-04-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50010
事由:本局於107年4月11日派員至貴事業部M04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發現貴事業部共計6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大於2,00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10
(2018-04-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50011
事由:本局於107年4月11日派員至貴事業部M20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發現貴事業部共計2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大於2,00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26
(2018-08-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90019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8月7日派員至M36製程及M06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M36)異丙苯製造程序:元件編號A30-3302490-10-F;檢測值11322ppm,背景值0.1ppm,及得淨檢值11321.9ppm。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26
(2018-08-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90020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8月7日派員至M36製程及M06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M06)其他芳香烴製造程序:元件編號T21-F3-07180-08-F;檢測值52290ppm,背景值3.3ppm,及得淨檢值52286.7ppm。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1-06
(2018-09-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110013
事由:本局於107年9月17日派員至貴事業部M19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3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其超標設備元件編號及淨檢值臚列如下: 1.設備元件編號:E-4025-O01;洩漏淨檢值:5023.58ppm。 2.設備元件編號:E-4306-O01;洩漏淨檢值:4388.12ppm。 3.設備元件編號:E-4118-V01;洩漏淨檢值:5251.25ppm。
限2018-12-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30
(2018-09-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100038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21日派員至旨揭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1個設備元件(設備元件編號:Z304004911-6-N,洩漏濃度淨檢值2049.7ppm)已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3-26
(2019-02-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30046
事由:本局於108年2月12日派員至貴事業部輕油裂解程序(M33)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2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先予敘明。超標之設備元件洩漏濃度淨檢值臚列如下: (M33)元件編號:S28-V01;洩漏淨檢值:9210.49ppm。 (M33)元件編號:L23-O01;洩漏淨檢值:6654.57ppm。
限2018-04-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4-16
(2019-03-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40035
事由:本局於108年3月6日派員至貴事業部所屬林園石化廠輕油裂解製造程序(M04)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2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元件編號:FT-11H05,洩漏淨檢值:24580.91ppm;元件編號:PT-14302,洩漏淨檢值:6620.39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9-05-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0-28
(2019-09-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8-100029
事由:貴事業部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28)儲槽(編號:LY-107/LY/108)管線施工導致出口氣動閥異常遮斷所造成M04製程跳車將廢氣導至廢氣燃燒塔(A201)處理,故該次使用廢氣燃燒塔處理廢氣程序不符本局106年8月1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636009800號函(諒達)所核定廢氣燃燒塔使用計畫書內容之使用條件,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所定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13
(2019-09-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110020
事由:本局於108年9月26日派員至貴事業部揮發性有機物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36)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3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洩漏超標之設備元件淨檢值臚列如下: (一)元件編號:LY-327V06,洩漏淨檢值:40745.68ppm。 (二)元件編號:LY-328F04,洩漏淨檢值:4899.69ppm。 (三)元件編號:LY-329V06,洩漏淨檢值:7060.82ppm。
限2019-12-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3-18
(2020-02-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0-109-030024
事由:案經本局於109年02月18日14時32分派員至貴事業部(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下風處(判定位置:沿海路69巷貴事業部;廠區西側;風向:南南西;包商出入門前)發現有明顯油氣異味,現場以攜帶式氣體偵測器(PID)量測最高讀值為1076ppb,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廠內輕油裂解程序(編號:M33)及其他石油製品製造程序(編號:M34)因停爐歲修,以蒸氣吹驅設備及管線,蒸氣冷凝水(含油)排放至廢水處理廠處理,惟無設置異味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油氣異味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2-27
(2021-10-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120027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0月21日督察發現貴事業部輕油裂解程序(M04)排放管道設置採樣孔2個距上游擾流區域2280mm,距下游擾流區域700mm,與貴事業部領有該製程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700-06號)所登載距上游擾流區域1220mm,距下游擾流區域950mm明顯不符,已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1-14
(2022-07-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1-110012
事由:貴事業部於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從事鍋爐發電程序(M27),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852-06號),經調閱貴事業部111年7月14、15日防制設備操作紀錄,其選擇性觸媒還原設備(A002)於111年7月14日23時至111年7月15日3時之氨水注入量(0.21-17.72 L/hr)低於許可核定值(30-300 L/hr)下限,即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限2022-12-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6
(2023-06-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110013
事由:本局於112年6月7日稽查發現輕油裂解程序(M33)E234第二級丙烯精餾塔冷凝器(E-1452B)出口端新增丙烯輸送管線,將丙烯導至裂解氣體壓縮機(E216)迴流,物料管線流向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526-08號)內容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限2023-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6
(2023-06-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本案限期文到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110014
事由:貴事業部於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從事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14),本局於112年6月7日稽查發現貴事業部廢水處理設施(W001)曝氣池及終沉池之廢氣,經管線輸送至M14製程流體化床焚化爐(E001、E002)焚化處理,惟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許可證字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393-09號)未核定前述廢氣流向,廢氣流向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6
(2023-06-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20-112-110031
事由:本局於112年6月7日稽查發現鍋爐發電程序(M30)排放管道P070不透光率監測值其光徑修正於儀器端設定L1:4.5m、L2(排放口):4m,DAHS設定L1:4.8m、L2(排放口):4m,重複進行修正,不符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附錄一不透光率(OP)修正公式之規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規定。
限2023-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6
(2023-06-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110015
事由:本局於112年6月9日稽查發現其他芳香烴製造程序(M06)重組油分餾塔(E442)收受M23製程甲苯塔(E183)產出之混和二甲苯,次查M06製程重組油分餾塔(E442)混和二甲苯進料量39.54 T/hr超出許可核定小時進料量(32.933 T/hr)10%,且九碳烴油產品量6.2 T/hr超出許可核定小時進料量(0.986 T/hr)10%,另M06製程儲槽(T061)收受M31製程產出之油水溶劑,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845-14號),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限2023-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6
(2023-06-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20-112-110032
事由:本局於112年6月9日稽查發現鍋爐發電程序(M27)排放管道P060於112年5月24日有執行每月標準氣體零點偏移及全幅偏移測試,惟未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之附錄二、(五)、3.連線傳輸至本局,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規定。
限2023-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3-15
(2023-10-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於文到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13-030015
事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2年10月16日至貴事業部查核鍋爐發電程序(M16)排放管道(P056)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CEMS),發現貴事業部未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檢測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規範辦理,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尚未繳款
2022-12-27
(2022-07-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1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1-120029
事由:貴事業部固定污染源輕油裂解程序(M33)於111年7月10日5時55分~6時14分,雙冷媒冷凍壓縮機(C-1601)壓力傳送器(PT-16006)感測元件故障,導致製程氣體排至廢氣燃燒塔(A202)處理。依貴事業部所提資料,廢氣燃燒塔(A202)為蒸氣輔助燃燒型式,於111年7月10日6時15分蒸氣量與廢氣量之重量比為110.58 %,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限2023-01-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6
(2023-05-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2-110030
事由:本局於112年6月8日至貴事業部執行廢氣燃燒塔使用紀錄查核,貴事業部廢氣燃燒塔(A202)為蒸氣輔助燃燒型式,依據貴事業部所提資料,於112年5月30日14時至112年5月31日18時導入之廢氣總淨熱值<12 MJ/Nm3,且於112年5月9日至112年6月7日共有142筆資料蒸氣量與廢氣量之重量比非介於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五十之間,已違反「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限2023-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6
(2023-05-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2-110012
事由:本局人員112年5月17日至貴事業部輕油裂解程序(M33)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共計1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A06-O01、背景值2.2 ppm、檢測值92,240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3-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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