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03707901
管制編號: S1900710
事業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所在工業區: 林園工業區
產業類型: 化學原材料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6-01-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空污即時排放監測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25-10-09
(2025-04-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14414元整。限改日期:114年1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4-100022
事由:查貴事業部於高雄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從事輕油裂解程序(M33),經本局人員114年4月16日至前開製程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發現共計3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之2,000ppm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檢測結果如下:(一)設備元件編號1140416-201,流體組成:抑制劑,檢測值3,449 ppm。(二)設備元件編號1140416-259,流體組成:乙烯,檢測值29,444 ppm。(三)設備元件編號1140416-277,流體組成:乙烯,檢測值4,082 ppm。
限2025-11-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14,414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8-25
(2014-07-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7月1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3-080029
限2014-07-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06
(2017-04-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6-050016
事由:案經民眾提供佐證影片,經檢視影片中廢氣燃燒塔確有因燃燒產生明顯粒狀汚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情事,本局於106年4月12日16時39分派員至貴事業部並提供影片供確認,經貴事業部人員檢視影片後確認為貴事業部所有之廢氣燃燒塔(防制設備編號:A202)所排放,經查係因於106年4月12日16時10分輕油裂解程序(製程編號:M33),因設備故障造成裂解爐(廠內編號:F1104、F1105、F1107及F1108;污染源編號:E024、E025、E027及E028)跳俥,製程內氣體排至廢氣燃燒塔燃燒處理,因燃燒不完全於上開時間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4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7-09
(2009-06-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
文號:20-098-070011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6-08
(2011-05-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貴公司99年11月18日及100年3月24日違反相同條款依據「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之規定本案裁處新台幣30萬元。限改日期:100年05月03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0-060012
限2011-05-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6-08
(2011-05-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貴公司99年11月18日及100年3月24日違反相同條款依據「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之規定本案裁處新台幣30萬元。限改日期:100年05月03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0-060013

訴願駁回
限2011-05-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6-08
(2011-05-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貴公司99年11月18日及100年3月24日違反相同條款依據「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之規定本案裁處新台幣30萬元。 限改日期:100年05月03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0-060014
限2011-05-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6-08
(2011-05-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貴公司99年11月18日及100年3月24日違反相同條款依據「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之規定本案裁處新台幣30萬元。限改日期:100年05月03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0-060015
限2011-05-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06
(2017-04-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6-050015
事由:案經本局於106年4月11日21時2分派員至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稽查時,於貴事業部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本市林園區工業區服務中心前,貴事業部北側圍牆外大門口前道路對面)發現廢氣燃燒塔燃燒產生明顯火焰及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製程編號:M28)聚合級丙烯儲槽(廠內編號:LY-312;污染源編號:T289)與粗丁二烯儲槽(廠內編號:LY-313;污染源編號:T290)間連通管線疑似因腐蝕砂孔破損造成洩漏,經關閉儲槽閥門後將管內粗四碳烴排空,並與輕油裂解程序(製程編號:M33)製程內過剩無法入槽儲放之粗四碳烴,分別導入廢氣燃燒塔(防制設備編號:A202)燃燒處理,因燃燒不完全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實體駁回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4-14
(2017-11-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0-107-040008
事由: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於106年11月16日4時30分派員至本市小港區石化三路稽查時,於貴事業部廠區周界外下風處(判定位置:本市林園區石化三路上,廠區南側圍牆外;風向:北風),發現有不連續且明顯烷烴類(似瓦斯)刺鼻惡臭,以攜帶式光離子化偵測器(PID)量測可燃性氣體最高濃度為591ppb,嗣進廠查察,發現貴事業部於11月15日上午其他石油製品製造程序(M19製程)停爐歲修,製程內未氫化油料(BTX)回收至油槽,廢汽油槽(編號:LY229)液位上升,油槽內部上層氣體由頂端呼吸閥排入大氣,且未裝置惡臭氣體收集及處理設備,於周界外明顯可聞烷烴類(似瓦斯)刺鼻惡臭,造成空氣污染。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8-03
(2019-01-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8-080005
事由: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於1月15日17時12分派員稽查時,於貴事業部廠區外(判定位置: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路上,貴事業部北側)發現廢氣燃燒塔(編號:A202)燃燒產生明顯火焰及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輕油裂解程序(編號:M33)因前(14)日跳俥重新起爐,丙烯冷媒壓縮機(編號:C-1502)因控制不當導致出口溫度高,製程氣體部分排放至廢氣燃燒塔燃燒處理後排放,因燃燒不完全,因燃燒不完全,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06
(2019-09-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8-110009
事由:復於09月26日14時35分派員至貴事業部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石化一路石化一橋,廠區北側)發現廢氣燃燒塔正在燃燒且產生明顯火焰及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貴事業部輕油裂解程序(編號:M04)甲烷汽提塔(編號:V-1405),因製程不穩定而系統高壓導致安全閥跳脫,製程內氣體排放至廢氣燃燒塔(編號:A201)燃燒處理,因燃燒不完全,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
不須改善 300,000
不須繳納
2020-06-06
(2019-09-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9-060006
事由:於09月26日14時35分派員至貴事業部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石化一路石化一橋,廠區北側)發現廢氣燃燒塔正在燃燒且產生明顯火焰及粒狀污染(黑煙),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貴事業部輕油裂解程序(編號:M04)甲烷汽提塔(編號:V-1405),因製程不穩定而系統高壓導致安全閥跳脫,製程內氣體排放至廢氣燃燒塔(編號:A201)燃燒處理,因燃燒不完全,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6-22
(2020-04-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9-060018
事由:案經本局於109年4月10日10時25分派員至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稽查時,經民眾提供佐證照片,發現廢氣燃燒塔操作中,有明顯火光及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廠內輕油裂解程序(編號:M33)起爐前準備,二次冷媒壓縮機(編號:E222)使用乙烯進行預冷時,乙烯由液態轉變為氣態,未能回收之氣態乙烯排放至廢氣燃燒塔(編號:A202)燃燒處理,於今(10)日9時53分因燃燒不完全,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2-27
(2022-09-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1月28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120031
事由:查貴事業部固定污染源鍋爐發電程序(M01)之排放管道(P050)於111年9月8日11時、12時、13時及14時,其連續自動監測設施氮氧化物一小時紀錄值(分別為104 ppm、127 ppm、121 ppm、119 ppm)共4筆超過「高雄市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所訂標準值(100ppm),超標累積時間超過2小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3-01-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6
(2023-06-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2-110024
事由:本局人員於112年6月7日稽查時發現,貴事業部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28)T242內浮頂槽(編號:ly-213;內容物:苯)浮頂上方檢測揮發性有機物濃度檢測值為136,830ppm,已逾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8條第1項第10款內浮頂槽浮頂上方之揮發性有機物濃度不得高於爆炸下限50%或34,000 ppm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3-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6
(2023-06-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2-110019
事由:本局人員於112年6月9日稽查時發現,貴事業部輕油裂解程序(M33)廢水收集系統(低溫工場)蓋頂未有效密閉收集,經檢測洩漏濃度5,082 ppm,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6條廢水收集系統之廢水液面不得與大氣接觸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限2023-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02
(2024-04-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120007
事由:本局人員113年4月8日至貴事業部揮發性有機液體作業程序(M28)執行內浮頂槽浮頂上方總碳氫化合物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共計1座內浮頂槽淨檢值(許可編號:T246、淨檢值35,270 ppm)逾「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8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10-09
(2025-04-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55024元整。限改日期:114年1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4-100021
事由:查貴事業部於高雄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從事輕油裂解程序(M04),經本局人員114年4月16日至前開製程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發現共計1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之2,000ppm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檢測結果如下:設備元件編號1140416-108,流體組成:丙烯,檢測值10,536 ppm)。
限2025-11-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55,024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2-07
(2021-12-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1-020003
事由:案經本局於110年12月20日9時30分派員至該址稽查,經檢視佐證照片,發現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佈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經查係該廠大修,塔槽進行柵隔板焊接作業,於切割柵隔板時火星掉落,使保冷材起火燃燒,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不須改善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13
(2021-12-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1-040008
事由:貴事業部以111年1月12日函檢送林園石化廠廢氣燃燒塔使用事件報告書,依所提內容顯示貴事業部110年12月29日及30日使用廢氣燃燒塔(編號A201,屬蒸氣輔助燃燒型式)處理廢氣期間,其操作之總淨熱值為2.23MJ/Nm3,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2項規定廢氣燃燒塔處理廢氣總淨熱值應≧12MJ/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不須改善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3-02
(2022-01-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1-030002
事由:案經本局於111年1月6日13時59分派員至該址稽查,經檢視本局架設CCTV,發現廢氣燃燒塔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佈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經查係乙炔吸收塔管線洩漏,預計於是(6)日18時進行克漏作業,於搭架時因搭架物料作業不慎產生火花,引發火警,因火警發生時須將乙烯排空進行滅火作業,故將乙烯排放至廢氣燃燒塔因燃燒不完全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不須改善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13
(2022-02-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1-040009
事由:本局於111年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當日因歲修開、停車因素使用廢氣燃燒塔(A201)處理廢氣,惟依操作紀錄顯示在穩定處理廢氣期間(當日10時30分開始穩定操作至24日),廢氣燃燒塔蒸氣量與廢氣量之重量比均大於50%,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規定之蒸氣量與廢氣量之重量比應介於15%至50%之間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不須改善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6
(2023-03-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2-110010
事由:本局人員112年3月27日至貴事業部丁二烯化學製造程序(M31)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計1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A12-N17、背景值1.2 ppm、檢測值6,155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3-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6
(2023-03-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2-110011
事由:本局人員於112年3月27日稽查時發現,貴事業部其他芳香烴製造程序(M32)油污水收集系統,其氣液分離槽上方設有一通氣口洩漏大量揮發性有機物質,經火焰離子偵測器測得檢測值為78,900 ppm,上開設備未有效收集致有空氣污染物洩漏情事,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3條排放管道排氣應以密閉集氣系統收集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限2023-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2-20
(2023-11-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2-120036
事由:貴事業部輕油裂解程序(M33)製程正常操作,惟查去甲烷塔回收槽(E-225)液位計(LIC13104)前儀器導管因異物阻塞,導致液位計指示失真,油料液位過高,系統高壓製程氣體遂排放至燃燒塔(A202),因燃燒不完全,致瞬間大量排放黑煙造成空氣污染。
不須改善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11
(2024-10-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120046
事由:本局人員113年10月8日至貴事業部輕油裂解程序(M33)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計2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13-AH-02、背景值1.85 ppm、檢測值9,971 ppm;元件編號:14-AH-01、背景值1.77 ppm、檢測值27,188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5-01-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11
(2024-10-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120047
事由:本局人員113年10月8日至貴事業部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36)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計1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1131008-202、背景值0.2 ppm、檢測值2,888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5-01-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11
(2024-11-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120048
事由:本局人員113年11月1日至貴事業部其他石油製品製造程序(M20)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計1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20241101-209、背景值0.8 ppm、檢測值5,004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5-01-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7-01
(2009-05-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
文號:20-098-07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環保署撤銷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6-19
(2009-05-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8-060014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7-01
(2009-05-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
文號:20-098-07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環保署撤銷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6-10
(2010-05-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9-060011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4-25
(2011-03-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24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0-040016
限2011-03-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1-12
(2011-11-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1-010024
限2011-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1-07
(2012-07-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7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
文號:20-101-110011
限2012-07-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0-06
(2013-09-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9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2-100007

實體駁回
限2013-09-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10
(2013-10-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0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2-110004
限2013-10-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2-14
(2013-10-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文號:32-102-12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長官指示移請綜計科移環保署以環評法開立裁處
不須改善 200,000
不須繳納
2014-02-12
(2013-10-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文號:32-103-020001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6-09
(2014-04-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7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3-060006

訴願駁回
限2014-07-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6-09
(2014-04-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3-060007

訴願駁回
限2014-07-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6-09
(2014-04-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3-060008

訴願駁回
限2014-07-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1-29
(2014-10-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3-110056

訴願駁回
限2014-12-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4-07
(2015-02-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2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040012
限2015-02-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4-07
(2015-02-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040013
限2015-02-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2-28
(2015-11-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120061
限2015-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3-01
(2016-01-3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0-105-030001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3-01
(2016-02-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0-105-030002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3-28
(2016-02-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4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030019
限2016-04-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