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03707901
管制編號: S1900710
事業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所在工業區: 林園工業區
產業類型: 化學原材料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6-01-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空污即時排放監測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逆向排序
2024-12-03
(2024-05-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本案限於文到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3-120022
事由:貴事業部於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從事丁二烯化學製造程序(M3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524-08號),113年5月2日查核發現有三點事項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1)廢溶劑槽(D-5556)收集製程廢液,並設有低壓蒸氣去除輕沸物,並將廢氣排至廢氣燃燒塔(A202)處理,廢液部份則回流製程再煉;查廢溶劑槽(D-5556)未列許可內容。 (2)現場製程廢液收集槽(D-5216)至油水分離設施(V-5581)後,設有蒸氣分離廢氣,廢氣先導至廢氣緩衝槽(D-5557),再至廢氣燃燒塔(A202)處理;查製程廢液收集槽(D-5216)、油水分離設施(V-5581)、廢氣緩衝槽(D-5557)未列許可內容。 (3)主洗滌塔(E-269)、後洗滌塔(E-271),有廢氣流向至廢氣燃燒塔處理;查相關流向未登載許可內容。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03
(2024-05-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本案限於文到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3-120023
事由:貴事業部於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從事其他芳香烴製造程序(M32),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525-08號),113年5月2日查核發現有二點事項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1)溶劑回收塔(E283)、溶劑再生塔(E284)、溶劑回收塔容受槽(E286)溫度、壓力過大時,將抽廢氣至真空器(D7005)及緩衝槽(D7010),排至廢氣燃燒塔;查真空器(D7005)、緩衝槽(D7010)未列許可內容。 (2)甲苯塔(E290)、苯塔(E289)、萃取蒸餾塔容受槽(E282),製程水緩衝塔(D-7004,未列許可),廢氣在正常操作下均有流量導至廢氣燃燒塔(A202)處理,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10-09
(2024-11-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1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14-100020
事由:查貴事業部於高雄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從事輕油裂解程序(M04),經本局人員於113年11月18日至貴事業部執行廢氣燃燒塔(A201、A202)多點校正查核,廢氣燃燒塔(A201)C3H6高濃度準確度-6.3%、C4H8低濃度準確度26.2%、中濃度準確度33.7%、高濃度準確度45.1%、廢氣燃燒塔(A202)C4H8低濃度準確度-90.3%、中濃度準確度-89.6%、高濃度準確度-89.6%,不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附錄十、表10-3性能規格:「多點校正檢查之規格應符合-5%≦準確度≦5%」,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限2025-11-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10-09
(2025-09-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1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14-100023
事由:貴事業部領有鍋爐發電程序(M16)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327-09號),本局與環境部前於114年9月11日派員至貴事業部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排放管道(P056、P060、P070、P080)及廢氣燃燒塔(A201及A202)數據採擷及處理系統SHA256與原核定監測設施確認報告書不一致,可見貴事業部未依規定申請數據採擷及處理系統汰換作業,依據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略以):「公私場所監測設施進行汰換...,應依下列規定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四、僅涉及數據採擷及處理系統汰換者,於汰換前7日提報原因及作業時間,並於作業期限屆滿後30日內,提報監測設施確認報告書。」,貴事業部未依前開期程提報相關資料,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限2025-11-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2-27
(2022-07-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1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1-120029
事由:貴事業部固定污染源輕油裂解程序(M33)於111年7月10日5時55分~6時14分,雙冷媒冷凍壓縮機(C-1601)壓力傳送器(PT-16006)感測元件故障,導致製程氣體排至廢氣燃燒塔(A202)處理。依貴事業部所提資料,廢氣燃燒塔(A202)為蒸氣輔助燃燒型式,於111年7月10日6時15分蒸氣量與廢氣量之重量比為110.58 %,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限2023-01-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6
(2023-05-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2-110030
事由:本局於112年6月8日至貴事業部執行廢氣燃燒塔使用紀錄查核,貴事業部廢氣燃燒塔(A202)為蒸氣輔助燃燒型式,依據貴事業部所提資料,於112年5月30日14時至112年5月31日18時導入之廢氣總淨熱值<12 MJ/Nm3,且於112年5月9日至112年6月7日共有142筆資料蒸氣量與廢氣量之重量比非介於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五十之間,已違反「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限2023-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6
(2023-05-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2-110012
事由:本局人員112年5月17日至貴事業部輕油裂解程序(M33)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共計1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A06-O01、背景值2.2 ppm、檢測值92,240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3-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6
(2023-06-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2-110022
事由:本局人員於112年6月7日稽查時發現,貴事業部其他石油製品製造程序(M20)廢水收集系統未加蓋,廢水液面直接與大氣接觸,經檢測揮發性有機物濃度為2,459 ppm,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6條廢水收集系統之廢水液面不得與大氣接觸之規定;另廢水收集槽廢水排放管線未關閉,致廢氣(廢水處理廠)回流至廢水收集槽,經檢測揮發性有機物濃度為13,444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限2023-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6
(2023-06-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2-110023
事由:本局人員於112年6月7日稽查時發現,貴事業部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28)廢水滴漏至廢水收集系統,廢水液面與大氣接觸,經檢測揮發性有機物濃度為19,281 ppm,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6條廢水收集系統之廢水液面不得與大氣接觸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限2023-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6
(2023-06-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2-110025
事由:本局人員於112年6月7日稽查時發現,貴事業部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14)4處廢水處理設施(油水分離2處、廢水地下槽2處)未維持氣密狀態(經檢測揮發性有機物濃度分別為2,677 ppm、4,132 ppm、61,824 ppm、12,231 ppm);另曝氣池現場有多區掀蓋,未維持氣密,直接與大氣接觸,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6條廢水處理設施初級處理單元設備及生物曝氣池,除維修外,應維持氣密狀態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限2023-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6
(2023-06-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2-110027
事由:本局人員112年6月8日至貴事業部其他石油製品製造程序(M20)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共計1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20230608111、背景值0.7 ppm、檢測值77,676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3-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6
(2023-06-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2-110028
事由:本局人員112年6月8日至貴事業部其他芳香烴製造程序(M23)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共計1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20230608010、背景值1.4 ppm、檢測值10,836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3-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6
(2023-06-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2-110029
事由:本局於112年6月8日至貴事業部執行廢氣燃燒塔使用紀錄查核,貴事業部廢氣燃燒塔(A201)為蒸氣輔助燃燒型式,依據貴事業部所提資料,於112年5月21、22日共有8筆資料蒸氣量與廢氣量之重量比非介於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五十之間,已違反「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限2023-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6
(2023-06-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2-110016
事由:本局稽查人員於112年6月9日稽查時發現,輕油裂解程序(M04)廢水收集系統液面與大氣接觸,經檢測洩漏濃度8,261 ppm,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6條廢水收集系統之廢水液面不得與大氣接觸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限2023-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6
(2023-06-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2-110017
事由:本局人員於112年6月9日稽查時發現,貴事業部輕油裂解程序(M04)汽油乙胺分離凝聚器進行開槽作業未提報歲修計畫,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限2023-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6
(2023-06-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2-110018
事由:本局人員112年6月9日至貴事業部輕油裂解程序(M04)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共計1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602-O01、背景值1.45 ppm、檢測值9,949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3-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6
(2023-06-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2-110020
事由:本局人員於112年6月9日稽查時發現,貴事業部其他石油製品製造程序(M19)廢水收集坑液面與大氣接觸,經檢測洩漏濃度前段為3,716 ppm、後段為7,454 ppm,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6條廢水收集系統之廢水液面不得與大氣接觸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限2023-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6
(2023-06-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2-110021
事由:本局人員於112年6月9日稽查時發現,貴事業部其他芳香烴製造程序(M23)油水分離池(CPI-23)之廢氣由管線未經防制設備處理逕排大氣,經FLIR觀察溢散明顯,未有效收集廢氣,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3條石化製程原物料或產品輸送管線不得破損,且排放管道排氣應以密閉集氣系統收集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限2023-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02
(2024-04-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120006
事由:本局人員113年4月8日至貴事業部輕油裂解程序(M04)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計1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1130408-047、背景值0.5 ppm、檢測值5,783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02
(2024-04-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120010
事由:本局人員113年4月9日至貴事業部輕油裂解程序(M33)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計3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1130409-035、背景值2.0 ppm、檢測值2,015 ppm;元件編號:1130409-108、背景值1.2 ppm、檢測值91,445 ppm;元件編號:1130409-109、背景值2.3 ppm、檢測值6,160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03
(2024-04-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120012
事由:貴事業部於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從事其他芳香烴製造程序(M32),經本局人員113年4月11日至貴事業部稽查發現:M32製程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共計4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元件編號:D-7008-O01、背景值3.48 ppm、檢測值7,660 ppm;元件編號:V-7007-O03、背景值1.94 ppm、檢測值6,060 ppm;元件編號:V-7007-O05、背景值1.94 ppm、檢測值12,369 ppm;元件編號:P-7011B-O04、背景值3.36 ppm、檢測值8,233 ppm),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2,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03
(2024-04-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3-120013
事由:貴事業部於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從事其他芳香烴製造程序(M32),經本局人員113年4月11日至貴事業部稽查發現:M32製程執行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所屬廢水收集系統之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有測得12,336ppm、3,004ppm、1,153ppm等三點未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8條規定之氣密狀態(淨檢測值低於1,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03
(2024-04-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120015
事由:貴事業部於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從事丁二烯化學製造程序(M31),經本局人員113年4月12日至貴事業部前開製程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共計1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逾上開規定(元件編號:S-51003、背景值2.36 ppm、檢測值26,811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03
(2024-05-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120017
事由:貴事業部於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從事其他石油製品製造程序(M34),經本局人員113年5月2日至貴事業部稽查發現:M34製程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共計1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元件編號:A09-F04、背景值1.9 ppm、檢測值4,383 ppm),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2,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03
(2024-05-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3-120018
事由:貴事業部於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從事其他石油製品製造程序(M34),經本局人員113年5月2日至貴事業部稽查發現:M34製程執行汽油氫化油水分離池廢油泵之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經檢測有1處之揮發性有機物淨檢測值83,840 ppm,可知未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8條第2項規定之氣密狀態(淨檢測值低於1,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03
(2024-07-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120026
事由: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7月10日派員至貴事業部執行督察,當日擇定輕油裂解程序(M33)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結果共計4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1)元件流水號:20240710033、編號:V10-11-04341-02-O-L,淨檢測值2,039 ppm、背景值5.7 ppm、初檢測值2,044.7 ppm。 (2)元件流水號:20240710125、編號:V20-14-00321-04-N-G,淨檢測值40,220 ppm、背景值1.5 ppm、初檢測值40,221.5 ppm。 (3)元件流水號:20240710170、編號:V20-14-03321-05-N-G,淨檢測值3,855 ppm、背景值0.6 ppm、初檢測值3,855.6 ppm。 (4)元件流水號:20240710171、編號:V20-14-03321-09-V-G,淨檢測值21,461 ppm、背景值0.6 ppm、初檢測值21,461.6 ppm。
不須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11
(2024-09-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120043
事由:本局人員113年9月3日至貴事業部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36)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計1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P3001F01、背景值2.51 ppm、檢測值11,139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5-01-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11
(2024-09-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120044
事由:本局人員113年9月10日至貴事業部輕油裂解程序(M04)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計2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P-1602S-01、背景值2.88 ppm、檢測值78,869 ppm;元件編號:F110318、背景值2.39 ppm、檢測值11,700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5-01-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11
(2024-09-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120045
事由:本局人員113年9月10日至貴事業部其他石油製品製造程序(M19)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計2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D4106-08、背景值2.08 ppm、檢測值23,620 ppm;元件編號:FT412001、背景值3.11 ppm、檢測值58,200 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5-01-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02
(2024-04-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本案限於文到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3-120008
事由:貴事業部於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從事輕油裂解程序(M33),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3年4月8日稽查時發現有三點與操作許可證(字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526-08號)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1)E217有一股從D1205酸氣,現場無設置流量計,許可無此流向。 (2)E234有一股至E233丙烷、丙烯(液)流向,許可無核定。 (3)E232之丙烷、丙烯現場流向是至E234設備,非到許可核定之E233設備。
不須改善 1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02
(2024-04-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本案限於文到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3-120009
事由:貴事業部於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從事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14),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3年4月8日稽查時發現有六點與操作許可證(字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393-09號)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1)A104、A103廢氣入口溫度使用E002、E001出口溫度數值記錄,本身未安裝溫度計。 (2)A105、A106應紀錄入口溫度,提供之報表為紀錄出口溫度。 (3)A107洗滌塔現場無入口溫度儀表。 (4)A107入口壓力故障(249.9mmH2O),導致壓降值952.7mmH2O為異常數值,與許可證登載數值(200-500mmH2O)不符。 (5)現場廢氣冷卻塔2座及A107皆有廢液直接排至廠內水溝,現場人員告知該水溝廢水皆排至廢水處理廠,與許可證廢液流向不符。 (6)T150進料之管路已斷管無使用,物料流向與許可證不符。
不須改善 1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03
(2024-04-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13-120025
事由:貴事業部位於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從事鍋爐發電程序(M30),屬環境部公告應自行或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實施定期檢驗測定之固定污染源。查貴事業部排放管道(P070)112年下半年粒狀污染物定期檢測時間為112年7月11日,次查貴事業部未於113年4月10日前實施113年上半年粒狀污染物定期檢測,不符「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不須改善 1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7-01
(2009-05-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
文號:20-098-07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環保署撤銷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6-19
(2009-05-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8-060014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7-01
(2009-05-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
文號:20-098-07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環保署撤銷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6-10
(2010-05-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9-060011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4-25
(2011-03-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24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0-040016
限2011-03-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1-12
(2011-11-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1-010024
限2011-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1-07
(2012-07-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7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
文號:20-101-110011
限2012-07-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0-06
(2013-09-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9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2-100007

實體駁回
限2013-09-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10
(2013-10-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0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2-110004
限2013-10-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2-14
(2013-10-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文號:32-102-12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長官指示移請綜計科移環保署以環評法開立裁處
不須改善 200,000
不須繳納
2014-02-12
(2013-10-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文號:32-103-020001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6-09
(2014-04-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7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3-060006

訴願駁回
限2014-07-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6-09
(2014-04-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3-060007

訴願駁回
限2014-07-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6-09
(2014-04-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3-060008

訴願駁回
限2014-07-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1-29
(2014-10-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3-110056

訴願駁回
限2014-12-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4-07
(2015-02-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2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040012
限2015-02-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4-07
(2015-02-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040013
限2015-02-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2-28
(2015-11-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120061
限2015-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