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03707901
管制編號: S1900710
事業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三號
所在工業區: 林園工業區
產業類型: 化學原材料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4-04-28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空污即時排放監測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逆向排序
2021-01-25
(2020-12-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7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0-010013
事由:案經本局於109年12月16日18時30分派員至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石化三路,廠區南側)發現廢氣燃燒塔有明顯火光及產生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其他石油製品製造程序(編號:M20)DCS控制系統異常(控制器背板故障),導致系統當機,製程氣體釋壓排放至廢氣燃燒塔(編號:A201)燃燒處理,因燃燒不完全,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不須改善 1,27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08
(2019-11-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8-120011
事由:案經民眾提供佐證影、照片,經檢視影、照片中廢氣燃燒塔確有因燃燒產生明顯粒狀汚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情事,本局於108年11月16日17時45分派員至貴事業部(地址: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稽查並提供照片供確認,經貴事業部人員檢視照片後確認為所有之廢氣燃燒塔(編號:A202)所排放,經查係輕油裂解程序(編號:M33)原料供應儲槽(重石油腦儲槽,編號:LY-101、LY-105;屬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編號:M28))因加入重石油腦儲槽(編號:LY-108;屬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編號:M28))供應製程原料,導致原料供應泵(編號:P-1105A、B、C)濾網阻塞,造成原料供應異常,使得裂解氣壓縮機(編號:C-1201)振盪過大而於是(16)日17時9分跳俥,製程內氣體排至廢氣燃燒塔燃燒處理,因燃燒不完全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改處金額
不須改善 1,5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9-27
(2023-06-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12-090015
事由:本局於112年6月7日派員至貴事業部(地址:高雄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3號)稽查發現,貴事業部製程流程為以天然氣為鍋爐燃料,產生之蒸氣供廠內製程使用或導入發電機發電產生電力供廠內使用,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申請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1批第1類-鍋爐發電程序),惟查貴事業部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即逕行設置,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
限2023-10-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08
(2023-05-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98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09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2-060010
事由:貴事業部於本市林園區五福里石化二路3號操作固定污染源輕油裂解程序(M33),經本局於112年5月18日派員查核前述製程,發現該製程第二級丙烯精餾塔(E234)冷凝器(E-1452B)熱交換管線破損,導致丙烯滲漏至冷卻水測,含丙烯之冷卻水迴流至冷卻水塔,違反「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3條規定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限2023-07-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9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6-11
(2020-07-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7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0-060009
事由:案經本局於109年7月2日19時22分派員至貴事業部(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稽查時,經民眾提供佐證照片及本局CCTV監控畫面,發現廢氣燃燒塔操作中,有明顯火光及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輕油裂解程序(編號:M04)石油腦進料泵(編號:P-1101A),疑似軸封滲漏原料(石油腦),因接觸熱源起火,發生火災,於是(2)日21時5分製程緊急停爐,並將製程氣體導至廢氣燃燒塔(編號:A201)燃燒處理,因燃燒不完全,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不須改善 3,7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7-31
(2020-07-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9-070020
事由:案經本局於109年7月2日19時22分派員至貴事業部(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稽查時,經民眾提供佐證照片及本局CCTV監控畫面,發現廢氣燃燒塔操作中,有明顯火光及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輕油裂解程序(編號:M04)石油腦進料泵(編號:P-1101A),疑似軸封滲漏原料(石油腦),因接觸熱源起火,發生火災,於是(2)日21時5分製程緊急停爐,並將製程氣體導至廢氣燃燒塔(編號:A201)燃燒處理,因燃燒不完全,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
不須改善 4,500,000
不須繳納
2020-11-24
(2020-10-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9-110028
事由:案經本局於109年10月20日6時20分派員至本市林園區石化二路3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沿海路一段,廠區大門前)發現廢氣燃燒塔操作中,有明顯火光及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輕油裂解程序(編號:M04)驟冷塔(編號:V-1104)至鹼洗/水洗塔(編號:V-1203)輸料壓縮機(編號:C-1201)安全油壓裝置故障,造成系統壓差情況發生跳俥,將製程氣體導至廢氣燃燒塔(編號:A201)燃燒處理,因燃燒不完全,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不須改善 5,0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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