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油漆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3035810
管制編號: S2005296
事業名稱: 環球油漆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廠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裕民街二○號
所在工業區: 大發工業區
產業類型: 塗料、染料及顏料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4-11-03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5-28
(2024-03-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本案限期文到翌日起9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3-050045
事由:查貴廠於本市大寮區裕民街20號從事油漆化學製造程序(M02),領有本局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740-03號),經本局於113年3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原物料堆置區存放密著增進劑(Adherant ADP),內容物為含有乙苯(小於1%),未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登載「乙苯」,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4-24
(2024-03-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文號:20-113-040026
事由:所屬排放口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濃度為1740,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值1000。
不須改善 19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1-12
(2021-11-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文號:20-111-010015
事由:案經本局於110年11月8日14時44分派員至貴公司會同檢測公司及貴公司人員於所屬排放口(編號:P002)採集異味污染物代表性樣品1組,依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 (NIEA A201.14A)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濃度為1740,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高度:8公尺;管道高度h≦18公尺者)排放標準值100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3-12
(2019-10-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30034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0月28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以二甲苯等溶劑自行清洗原料空桶及作業桶槽,再將廢溶劑廢液以53加侖鐵桶蒐集後,移至廠側廢溶劑回收區進行沉澱,以蒸餾設備回收鐵桶內二甲苯等回收溶劑,後將回收之溶劑持續作為洗桶用途,而沉澱槽下層液及殘渣則抽除以廢油漆、漆渣(D-1701)申報清除處理,貴廠產出廢溶劑及回收廢溶劑蒸餾之自行處理行為,查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提報審准之廢棄物清理方式,皆為委託清除處理,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提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事實明確。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4-07
(2013-11-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文號:30-103-040005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4-07
(2013-11-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3條
文號:30-103-040035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重複開立,裁處字號為30-102-040005號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14
(2013-11-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2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010021
限2014-02-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7-23
(2009-07-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
文號:20-098-070016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1-05
(2008-05-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2項
文號:40-097-11000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