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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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5 (2019-11-1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文號:40-110-040026 事由:建平通運有限公司清除車輛(KLE-7198)108年11月12日9時25分清運貴廠廢紙或其混合物(D-0699)(聯單編號:S220110910805014)進入本局仁武資源回收廠,經稽查發現車內廢棄物含有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檢測數值146ppm超標(標準值30ppm),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全車退運,經查貴廠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是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0-05 (2020-08-1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100002 事由:貴廠於本市仁武區水管路100號從事聚氯乙烯(PVC)塑膠製造程序(M31),於109年8月14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有1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10,000ppm(編號:A03-V01,流體組成:VCM/VAM混合物),超過「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暨「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4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6-27 (2019-04-1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28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60030 事由:貴公司仁武廠於本市仁武區水管路100號從事合成有機纖維化學製造程序(M51),經本局於108年4月11日進行該製程排放管道P511異味污染物採樣,依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NIEA A201.14A)測定結果,異味污染物濃度值為17400,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標準值1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9-07-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4-12 (2019-02-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40029 事由:貴廠於本市仁武區水管路100號從事聚氯乙烯(PVC)塑膠製造程序(M31),於108年2月26日經本局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共計有1個設備元件(編號:S16-V01,流體組成:氯乙烯,背景值:1.24 ppm)洩漏淨檢值大於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之2,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9-05-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3-26 (2019-03-0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0-108-030048 事由:案經本局於108年03月05日14時11分派員至本市仁武區水管路稽查時,於貴廠區周界外下風處(判定位置:本市仁武區竹門街27巷、竹門巷、信德街、竹後國小、水管路與竹東路口,廠區北側圍牆外,風向:南風)發現有不連續且明顯可聞二甲基甲醯胺(DMF)(似尿素魚腥)異味情事,嗣會同貴廠人員入廠查察係為「合成有機纖維化學製造程序(M51)」所屬單元冷凝器之真空泵浦故障,雖裝設尾氣收集及直立式吸收塔、蓄熱觸媒焚化爐等防制設備,惟尾氣未被完全有效收集至處理設備其殘餘尾氣(主要成分:二甲基甲醯胺(DMF))洩漏逸散於空氣中,於周界外明顯可聞二甲基甲醯胺(DMF)(似尿素魚腥)異味,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2-25 (2018-11-0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20026 事由:貴廠於本市仁武區水管路100號從事二氯乙烷製造程序(M22),於107年11月8日經本局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元件編號IR-103-04(流體組成:二氯乙烷,背景值:0.8 ppm,檢測值:8,460 ppm)及P-112A-18(流體組成:二氯乙烷,背景值:0.7 ppm,檢測值:4,315 ppm)洩漏淨檢值大於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之2,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8-03-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1-23 (2018-10-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10043 事由:貴廠於本市仁武區水管路100號從事氯化甲烷製造程序(M44),於107年10月26日經本局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共計有1個設備元件(編號:A07-V01,流體組成:廢氣,背景值:2.97ppm,檢測值:5,160ppm)洩漏淨檢值大於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之2,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9-0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1-22 (2018-11-0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10041 事由:貴廠於本市仁武區水管路100號從事二氯乙烷製造程序(M24),於107年11月8日經本局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共計有1設備元件(編號:S13-O01,流體組成:廢氣,背景值:2.14 ppm,檢測值:4,513 ppm)洩漏淨檢值大於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之2,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9-02-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1-21 (2006-09-2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1524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8-010025 事由:貴公司於94年5月知悉佳美公司期末報告時已知悉仁武廠區地下水污染嚴重,非單一事件洩漏造成,於95年9月22日~98年9月21日期間卻未依行為時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通報、並放任污染物進入後勁溪而未採取之水力屏障措施,致使下游引水作農業灌溉使用之後勁溪,於流經仁武廠區後發生污染物(氯仿、氯乙烯、1,2-二氯乙烷)異常升高情事,遲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98年9月21日完成初步地下水污染調查後,始悉上情。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16,015,24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2-14 (2017-11-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120041 事由:本局107年11月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廢塑膠混合物(D-0299)106年11月、107年2月至4月及107年7月;廢紙混合物(D-0699)106年11月至107年5月及107年7月至9月;廢木材混合物(D-0799)106年11月至107年4月及107年6月至9月;廢油漆、漆渣(D-1701)107年6月;廢油混合物(D-1799)107年8月;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D-2399)107年6月;廚餘(R-0106)106年11月;燃煤飛灰(R-1106)107年1月;無機性污泥(D-0902)107年8月至9月;廢纖維(D-0801)106年12月至107年1月、107年3月至5月及107年7月至9月;有機性污泥(D-0901)106年11月、107年1月及107年8月及無機性污泥(D-0902)107年4月及107年9月等12項廢棄物,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2-14 (2018-11-0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120040 事由:本局107年11月8日派員稽查,發現氯乙烯廠廢木材混合物(D-0799)貯存區及公用廠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貯存區,惟未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內,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0-25 (2018-07-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期改善:107年12月25日。限改日期:107年11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100036 事由:貴公司仁武廠固定污染源合成有機纖維化學製造程序(M51)排放管道(P511)異味官能測定稽查,依「排放管道中異味污染物採樣及其濃度之測定方法(NIEA A201.14A)」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97700,超過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訂「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異味污染物之燃燒過程排放標準1000。 |
否 |
限2018-11-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7-24 (2018-05-1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70032 事由:貴廠於本市仁武區水管路100號從事二氯乙烷製造程序(M22),於本年5月14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有1個設備元件(編號:VCM210218F02,流體組成:二氯乙烷,背景值:0.7ppm,檢測值:3,247ppm)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經訴願決定撤銷原處分 |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8-04-17 (2018-03-2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7-040010 事由:本局稽查人員107年3月20日稽查貴公司仁武廠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77)法規符合度,發現自107年2月8日22時30分起至同年月28日23時30分止,活性碳噴注設備運轉紀錄表(同貴公司107年3月9日107台塑高工安字第184B0015E6EC號函附件)有多筆紀錄(如107年2月8日22時30分、同年月15日18時30分等)活性碳噴注量未達0.760kg∕hr,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所訂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第1項第6款規定。 |
否 |
限2018-05-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2-29 (2017-12-1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120033 事由:本局稽查人員106年12月13日依「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稽查固定污染源合成有機纖維化學製造程序(M51)法規符合度,發現直立式吸收塔(A501)洗滌液更換量106年7月11日係150 L∕次、同年8月4日係60L∕次,與操作許可證核定操作條件係200 L∕次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18-0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2-29 (2017-12-1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120034 事由:本局稽查人員106年12月13日依「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稽查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77)法規符合度,發現下列與操作許可證核定操作條件不符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一)活性碳噴注系統(A772)廢氣處理量係10677.0 Nm3/hr(177.95 Nm3/min),惟操作許可證核定係200~288 Nm3/min。(二)洗滌塔(A774)壓力損失:106年12月7日係36.3 mmAq,惟操作許可證核定係5~30 mmAq。 |
否 |
限2018-02-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1-02 (2015-01-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6-110004 事由:貴廠固定污染源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73)排放管道(P731)104年第1季、第2季及105年第1季,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監測數據,季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未達85%以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授權所訂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0-23 (2017-09-0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6-100026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更改"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為"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事由:貴公司仁武廠於仁武區水管路100號從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74),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277-02號)。本局人員於上述時間稽查時發現前開製程,因執行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74)停車作業,惟操作不慎及靜電集塵器(A741)異常,於旨揭時段經由排放管道(P741)排放大量粒狀污染物,貴公司仁武廠操作過程未能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且未能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7-09-08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7-10-18 (2017-09-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 文號:20-106-100020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違反人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更改為"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事由:案係稽查人員於上述時段至貴公司仁武廠周界外可發現明顯粒狀污染物,經查係因貴公司仁武廠之靜電集塵器出現異常導致編號M74鍋爐所產生廢氣未有效處理,由P741排放管道排出大量黑煙,從同日7時54分至10時24分期間之不透光率已逾管制標準20%,另經本局命採取必要措施,雖貴公司仁武廠有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惟未完全有效控制污染致大量空氣污染物排放時間長達約2時20分,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 |
否 |
限2017-09-07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7-09-20 (2017-08-0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90027 事由:本局106年8月4日執行貴廠固定污染源聚氯乙烯(PVC)塑膠製造程序(M31)設備元件檢測,發現編號:T11F08洩漏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定「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6-29 (2017-05-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60057 事由:本局106年5月25日至貴廠執行固定污染源合成有機纖維化學製造程序 (M51)設備元件檢測,發現編號:B07-O01(初檢測值2,125ppm,背景濃度值1.5ppm)、B08-O01(初檢測值2,323ppm,背景濃度值1.7ppm)洩漏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定「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6-29 (2017-05-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60058 事由:本局106年5月25日至貴廠執行固定污染源合成有機纖維化學製造程序 (M61)設備元件檢測,發現編號:A12-O05(初檢測值3,458ppm,背景濃度值2.11ppm)洩漏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定「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6-12 (2009-09-2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812793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12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6-060005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
限2018-06-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6,812,793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6-02 (2017-04-1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60001 事由:按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略以):「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應於公告之一定期限辦理下列事項:一、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亦同。...」,次按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略以):「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係指下列情形之一:...二、廢棄物回收、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方法或設施改變者。...」。按本局106年4月13日事業廢棄物稽查紀錄所示,貴公司(仁武廠)因氯乙烯製造程序之1,2二氯乙烷(代碼:C-0126)廢棄物貯存區不足,爰申請於HCFC廠貯存並已送件申請中,惟本案尚未變更核准而先行貯存於HCFC廠,未依前開規定,於貯存方法或設施改變時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送審查核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4-05 (2015-01-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6-040001 事由:該廠M73管道P731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依訴願法第81條第1項 |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7-04-05 (2015-04-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6-040002 事由:該廠M73管道P731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依訴願法第81條第1項 |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7-04-05 (2015-10-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6-040005 事由:該廠M75管道P51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依訴願法第81條第1項 |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7-04-05 (2016-01-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6-040003 事由:該廠M73管道P731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依訴願法第81條第1項 |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5-08-31 (2015-06-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9月0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 文號:20-104-080044 |
否 |
限2015-09-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8-13 (2015-05-2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9條第1項 文號:32-104-08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7-09 (2015-05-2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04-070020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9-11 (2014-08-0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8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03-090024 |
否 |
限2014-08-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7-24 (2012-04-1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2-070021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5-14 (2013-03-1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文號:20-102-050006 |
否 |
限2013-03-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1-08 (2012-09-0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7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2-010011 |
否 |
限2012-07-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11-26 (2012-09-2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1-110029 |
否 |
限2012-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1-02 (2011-11-0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1-010003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11-11-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8-03 (2009-11-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0830568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0-080002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任事用法之違誤 |
不須改善 |
80,830,568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5-03 (2011-03-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0-05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6-04 (2010-04-1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之1第1項 文號:40-099-06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5-05 (2010-04-23) |
高雄市 |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 文號:34-099-050004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
2009-11-25 (2009-10-2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098-110010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8-11 (2009-07-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8-080006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6-30 (2008-06-1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7-060017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