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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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7 (2021-10-2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1-010066 事由: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0年10月27日上午9時45分派員至現場稽查,稽查時由貴廠環保人員陪同至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貯存區查察,發現有廢塑膠及廢紙混合存放,該批廢棄物疑似為製程產出,並請生產線主管陳淑英說明○○表示此批廢塑膠及廢紙確實由其他被動元件製程作業產出之廢棄物,惟貴廠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廢紙(R-0601)與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混合貯存,貴廠未依事業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1-12 (2020-11-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10010 事由:本局派員於109年11月25日至貴公司高雄三廠稽查時,經放流口(放流口編號:D02)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SS)35.8mg/L(標準限值為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否 |
限2021-0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8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6-30 (2011-04-0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 文號:30-100-060021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