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宇興業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80324570
管制編號: S2603185
事業名稱: 俊宇興業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高雄市燕巢區安招里成大街六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金屬表面處理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5-06-22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0-10-06
(2020-06-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0-109-100002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6月18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大門旁貯存非有害集塵灰(代碼:D-1099),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19
(2018-07-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100028
事由:緣本局稽查人員107年07月06日會同環佑實業有限公司及道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公告方法(粒狀污染物:NIEA A101.75C、二氧化硫:NIEA A413.75C、氮氧化物:NIEA A411.75C)執行貴公司M02製程排放管道(P202)粒狀污染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採樣,檢測結果:二氧化硫濃度實測校正值126ppm、氮氧化物濃度實測校正值187ppm,未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授權所訂之高雄市燃燒設備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00ppm(二氧化硫)及150ppm(氮氧化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2-08
(2017-05-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110045
事由: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5月25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105年8月至106年3月漏報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廢活性碳(代碼:D-2403)貯存情形;105年8月暨同年10月至106年3月漏報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貯存情形;另查105年9月、12月之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4-19
(2016-01-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040020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1-13
(2014-09-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自103年11月28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位於本市燕巢區安招里成大街6號之產出廢水製程(金屬表面處理程序)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款,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110022
不須改善 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4-10-21
(2014-09-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1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文號:21-103-100166
限2014-11-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0-17
(2014-09-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9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03-100022
限2014-09-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3-10-28
(2013-09-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7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1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2-100025
限2013-11-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70,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2-08-28
(2012-05-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1-080009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7-27
(2010-06-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7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7月06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9-070021
限2010-07-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70,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