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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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8 (2020-05-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64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80027 事由:本局派員於109年05月26日至貴公司冷凍食品廠放流口處採樣廢(污)水,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66.0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生化需氧量濃度57.5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化學需氧量濃度149 mg/L(標準限值為100 mg/L)及大腸桿菌群5.6E+6 CFU/100mL(標準限值為2.0E+5 CFU/100m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否 |
限2020-10-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6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0-14 (2019-08-1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64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100013 事由:本局派員於108年8月13日至貴公司冷凍食品廠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51.7mg/L(標準限值為30mg/L)、化學需氧量318mg/L(標準限值為100mg/L)、懸浮固體74.5mg/L(標準限值為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否 |
限2019-1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6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6-19 (2019-04-1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2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60015 事由:本局派員於108年4月18日至貴公司冷凍食品廠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31.6mg/L(標準限值為30mg/L)、化學需氧量104mg/L(標準限值為100mg/L)、懸浮固體88.5mg/L(標準限值為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否 |
限2019-07-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6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5-01 (2017-05-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050001 事由: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2月14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廠106年5月至106年12月動物性廢渣(代碼:R-0119),產出量超過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0%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5-01 (2017-05-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50002 事由: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2月14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廠106年8月至106年12月動物性廢渣(代碼:R-0119)、106年8月及106年11月廢食用油(代碼:R-1702)、106年6月至106年12月農業污泥(代碼:R-0908),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04 (2017-06-1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7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6-080006 事由:現場污泥處理流程與原許可文件(許可證字號:高市府環水排許字第00534-06號 )登記不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47,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04 (2017-06-1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文號:30-106-080007 事由:未依規定按次記錄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04 (2017-06-1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1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 文號:30-106-080008 事由:現場廢(污)水自收集溝渠溢流至作業環境未收集處理,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1-14 (2014-10-2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 文號:40-103-110004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11-23 (2009-09-1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 文號:41-098-110115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11-23 (2009-10-0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 文號:41-098-110116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