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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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 (2021-07-0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90009 事由:本局派員於110年7月9日至貴公司放流口處採樣廢(污)水,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34.0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否 |
限2021-10-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9-14 (2015-07-0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4-090006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1-09 (2013-10-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3-010013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