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75970680
管制編號: S3200428
事業名稱: 勝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五號
所在工業區: 永安工業區
產業類型: 化學原材料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4-05-19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6-20
(2023-05-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2-060025
事由:本局於112年5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固定污染源其他酯類化學製造程序(M09)設備元件檢測,發現FT-622-E01(背景值:0.6ppm,檢測值:6,561ppm)設備元件洩漏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6-02
(2022-04-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060001
事由:本局於111年4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固定污染源其他酯類化學製造程序(M01)設備元件檢測,以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一、1110408R001G(背景值:1.28ppm,檢測值:14,456ppm)。 二、1110408R002G(背景值:1.28ppm,檢測值:29,448ppm)。 三、1110408R022G(背景值:1.32ppm,檢測值:34,157ppm)。 四、1110408F005G(背景值:1.28ppm,檢測值:21,803ppm)。
不須改善 4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4-24
(2018-07-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40043
事由:本局於107年7月24日派員執行貴公司(本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五號)其它酯類化學製造程序(M02)之設備元件檢測,其檢測製程元件合計共檢測600點,檢測結果其它酯類化學製造程序(M02)共計2個設備元件(P-521A-N01之丙二醇甲醚淨檢值3001ppm及P-407-N01之勝一酯淨檢值:4598ppm)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9-05-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23
(2017-03-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010025
事由: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11月2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其他酯類化學製造程序(製程代碼:180229)所產出之事業廢棄物「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代碼:D-1504)」於106年3月至106年5月申報產出量分別為66.11噸、64.61噸、61.82噸,貴公司經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填報最大月產生量為51噸,前開申報產出量已逾最大月產生量10%,惟貴公司未提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03
(2017-07-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100006
事由:本局106年7月28日至貴公司(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五號)執行固定污染源其它酯類化學製造程序(M01)設備元件檢測,發現其它酯類化學製造程序(M01)有一洩漏元件編號:P405P01,流體組成-醋酸酯類,淨檢值為15042ppm,其淨檢值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訂「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限2017-11-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03
(2017-07-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100007
事由:本局106年7月28日至貴公司(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五號)執行固定污染源甲醛製造程序(M03)設備元件檢測,發現甲醛製造程序(M03)有一洩漏元件編號:P-101A-P01,流體組成-甲醇,淨檢值為3788ppm,其淨檢值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訂「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限2017-11-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14
(2017-04-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60025
事由:本局於106年4月26日派員執行貴公司(高雄市永安區維新里永工一路5號) 其他酯類(丙二醇甲醚酯類)化學製造程序(M09)之設備元件檢測,其檢測製程元件合計共檢測800點。其中有一洩漏元件編號:P-642B-T10,流體組成-丙二醇甲醚,淨檢值為2,684.58ppm及一洩漏元件編號:FIC612 F01,流體組成-丙二醇甲醚醋酸酯,淨檢值為4,789.73ppm,兩點洩漏元件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及第20條第2項規定所訂「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公私場所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之洩漏淨檢值不得大於2,000ppm之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8-18
(2016-05-3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期改善:105年10月15日。限改日期:105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080022
限2016-10-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5-26
(2015-03-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3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050053
限2015-03-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1-20
(2009-11-3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9-010009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