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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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2025-01-20) *違規情節重大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184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4-020024 事由:臺端於本縣潮州鎮興美段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地號土地從事豬隻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月20日16時38分派員前往稽查,發現下列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之情事: (一)經採集放流口排放廢水樣品之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340毫克/公升,標準值:不大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6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新臺幣(下同)11萬8,400元。 (二)另查臺端於1年內前經2次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及第40條規定,屬同法第73條第1項第3款情節重大者,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命臺端即旺榮利畜牧場停工及環境講習8小時。 |
否 | 不須改善 |
118,400 尚未繳款 |
2025-02-27 (2025-01-20)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4-020025 事由:臺端於本縣潮州鎮興美段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地號土地從事豬隻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月20日16時38分派員前往稽查,放流水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已故障,未妥善維護維持其正常功能,且未曾進行校正及紀錄放流水量,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尚未繳款 |
2025-01-24 (2024-12-07)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2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4-010053 事由:臺端於本縣潮州鎮興美段2010至2016地號經營旺榮利畜牧場從事豬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2月7日派員於貴牧場周界下風處採集1個異味污染物樣品,經檢測異味值為55,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逾中華民國96年9月13日(含)後設立之污染源,工業區及農業區周界異味排放標準值3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且自本次違反之日起,往前回溯1年內已有1次違反相同條款(本次第2次)。 |
否 |
限2025-02-25前改善 待改善 |
300,000 尚未繳款 |
2024-07-23 (2024-04-06)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725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3-070022 事由:經查臺端經營旺榮利畜牧場從事養豬作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4月6日派員稽查發現,放流口所排放廢水經採樣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62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19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
否 |
限2024-08-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7,25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5-23 (2024-02-23)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050049 事由:旺榮利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2月23日派員於該場周界進行異味官能檢測,檢測結果為58,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周界排放標準值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4-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5-03 (2024-02-03)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3-050003 事由:臺端經營旺榮利畜牧場從事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2月3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51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43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否 |
限2024-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5-03 (2024-02-21)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3-050004 事由:臺端經營旺榮利畜牧場從事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69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0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經查臺端自本次違反之日起往前回溯1年內曾違反相同條款,茲依同法第40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否 |
限2024-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7,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5-03 (2024-02-28)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3-050005 事由:臺端經營旺榮利畜牧場從事豬隻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2月28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311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922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經查臺端自本次違反之日起往前回溯1年內曾違反相同條款,茲依同法第40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否 |
限2024-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7,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