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翔環保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4880531
管制編號: T5007991
事業名稱: 義翔環保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三和路一一九之九二號
所在工業區: 里港工業用地
產業類型: 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廢棄物
廢棄物解除列管日期: 2023-11-22
資料日期: 2025-04-27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7-08
(2023-06-02)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2-070001
事由:查貴公司位於本縣里港鄉三和路119之92號廠房,從事廢塑膠處理業,業經發生火警將廠內廢塑膠混合物及祝融廢棄物堆積廠外橋墩及道路處,經本局於112年6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堆積廢棄物仍未妥善貯存處置,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情事及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3-05-20
(2023-04-04)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12-050029
事由:貴公司承租位於本縣里港鄉三和路119-91及119-92號工廠(里港鄉中和段607、725及726地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4日及4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廠房內堆置大量塑膠混合廢棄物,管理不當產生自燃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及異味污染物(燃燒塑膠惡臭異味)散布空氣中,嚴重影響空氣品質,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不須改善 210,000
分期繳款中 (強制執行)
2022-07-12
(2022-01-27)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1-070007
事由:經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發現申報廢棄物再利用後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累計至110年11月底之貯存量為32.14公噸,與現場稽查所見及該公司111年2月24日至本局陳述意見說明實際貯存量僅約50~60公斤明顯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限2022-08-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2-05-10
(2022-03-11)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文號:50-111-050003
陳情或撤銷結果:案件廢止,綜合考量該公司陳述係公司遭停工致未能收到本府上課通知之事由,查旨揭行政裁處書因未合法送達,尚不生效力,無從撤銷(撤銷須以原處分以合法送達為前提);又因義翔公司已完成環境講習,無再次裁處罰鍰之必要,擬請鈞長同意於EEMS系統註記作廢旨揭裁處書。
事由:該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暨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規定,應受環境講習8小時之行政處分(裁處書字號:41-110-110037號),經本府排定該公司於111年3月11日至本府環保局參加8小時環境講習(111年2月21日屏府環綜字第11130718200函知),惟該公司未派人完成講習時數(未到課且未請假),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規定。 本府遂於111年4月20日以屏府環綜字第11131502000號函請該公司於111年4月27日至本府環保局陳述意見;經核未有阻卻違法事由,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應予裁處罰鍰新臺幣5,000元暨同法第23條裁處環境講習1小時。由系統預帶,
不須改善 5,000
不須繳納
2021-12-06
(2021-08-03)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06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1-110-110037
事由:本局於110年8月3日派員至義翔環保有限公司回收貯存場稽查,現場堆置貯存大量混合回收物,貯存地點廢棄物溢散、地面未保持清潔、回收、分類之廢容器未依其種類分區貯存且堆置高度超過5公尺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暨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規定。
限2022-01-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0
尚未繳款
2021-08-24
(2021-07-15)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080008
事由:1.稽查時粉碎機故障無法運轉,場內除貯存大量收受之廢塑 膠,另貯存大量由公司所屬資源回收場(屏東縣屏東市大春段612地號)轉運至此貯存之應回收廢棄物及篩選後廢棄物等,查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2.場內貯存大量尼龍漁網、棉繩等,查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 方式申報該項廢棄物收受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限2021-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2-21
(2020-08-29)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0-109-110001
事由:稽查時作業中,該場內有堆置大量混合物,且廢棄物散落地面,地面未保持清潔致有積水及散發惡臭情事,明顯未改善完成,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將依法告發。
不須改善 18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