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可環保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4880531
企業名稱: 麥可環保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義翔環保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7-08
(2023-06-02)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2-070001
事由:查貴公司位於本縣里港鄉三和路119之92號廠房,從事廢塑膠處理業,業經發生火警將廠內廢塑膠混合物及祝融廢棄物堆積廠外橋墩及道路處,經本局於112年6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堆積廢棄物仍未妥善貯存處置,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情事及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3-05-20
(2023-04-04)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12-050029
事由:貴公司承租位於本縣里港鄉三和路119-91及119-92號工廠(里港鄉中和段607、725及726地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4日及4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廠房內堆置大量塑膠混合廢棄物,管理不當產生自燃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及異味污染物(燃燒塑膠惡臭異味)散布空氣中,嚴重影響空氣品質,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不須改善 210,000
分期繳款中 (強制執行)
2022-07-12
(2022-01-27)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1-070007
事由:經勾稽網路申報資料,發現申報廢棄物再利用後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累計至110年11月底之貯存量為32.14公噸,與現場稽查所見及該公司111年2月24日至本局陳述意見說明實際貯存量僅約50~60公斤明顯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限2022-08-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2-05-10
(2022-03-11)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文號:50-111-050003
陳情或撤銷結果:案件廢止,綜合考量該公司陳述係公司遭停工致未能收到本府上課通知之事由,查旨揭行政裁處書因未合法送達,尚不生效力,無從撤銷(撤銷須以原處分以合法送達為前提);又因義翔公司已完成環境講習,無再次裁處罰鍰之必要,擬請鈞長同意於EEMS系統註記作廢旨揭裁處書。
事由:該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暨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規定,應受環境講習8小時之行政處分(裁處書字號:41-110-110037號),經本府排定該公司於111年3月11日至本府環保局參加8小時環境講習(111年2月21日屏府環綜字第11130718200函知),惟該公司未派人完成講習時數(未到課且未請假),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規定。 本府遂於111年4月20日以屏府環綜字第11131502000號函請該公司於111年4月27日至本府環保局陳述意見;經核未有阻卻違法事由,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應予裁處罰鍰新臺幣5,000元暨同法第23條裁處環境講習1小時。由系統預帶,
不須改善 5,000
不須繳納
2021-12-06
(2021-08-03)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06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1-110-110037
事由:本局於110年8月3日派員至義翔環保有限公司回收貯存場稽查,現場堆置貯存大量混合回收物,貯存地點廢棄物溢散、地面未保持清潔、回收、分類之廢容器未依其種類分區貯存且堆置高度超過5公尺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暨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規定。
限2022-01-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0
尚未繳款
2021-08-24
(2021-07-15)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080008
事由:1.稽查時粉碎機故障無法運轉,場內除貯存大量收受之廢塑 膠,另貯存大量由公司所屬資源回收場(屏東縣屏東市大春段612地號)轉運至此貯存之應回收廢棄物及篩選後廢棄物等,查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2.場內貯存大量尼龍漁網、棉繩等,查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 方式申報該項廢棄物收受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限2021-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2-21
(2020-08-29)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0-109-110001
事由:稽查時作業中,該場內有堆置大量混合物,且廢棄物散落地面,地面未保持清潔致有積水及散發惡臭情事,明顯未改善完成,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將依法告發。
不須改善 18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麥可環保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5-16
(2021-02-11)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1-110-050052
事由:經查所述地點為該公司資源回收場,場內堆置大量混合廢棄物,廢棄物散落地面,地面未保持清潔,明顯未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規定裁處.
限2021-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8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0-06-29
(2020-02-22)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2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1-109-060141
事由:經查所述地點為一處廢棄物堆置場,大部分皆為塑膠類廢棄(碎片、袋子等),未妥善覆蓋,因數量龐大已高過圍籬約10米高(最高處),圍籬已重壓傾斜,現場拍照存證,鄰地農地亦有部分飄散下來之廢棄塑膠袋及塑膠碎片,依規定裁處.
限2020-08-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40,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20-03-03
(2020-01-15)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109-030001
事由: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理業,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堆置場址(屏東市大春段612地號)堆置大量混合廢棄物,其中場址左側堆置包含廢嬰兒車、廢電扇、廢桌椅、廢床墊、廢機殼、廢印刷電路板等,另在該場址後方有堆置非單一塑膠材質且夾雜大量不同類型之廢塑膠,為拆解完後之廢塑膠混合物。查貴公司雖領有屏東縣政府核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屏府廢乙清字第161號),惟未經許可於上述場址貯存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03
(2019-09-25)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0-108-120002
事由: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業,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場址後方堆置大量混合回收物,堆置高度達5公尺以上超過圍籬高度,且廢棄物散落地面,地面未保持清潔,明顯未改善完成;另貯存場內廢輪胎遮雨設施未覆蓋完全,貯存場之中文標示不全,且回收物(廢容器)與非公告應回收之回收物(廢電線、廢光碟)等混雜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且經查貴公司違反本法條1年內已有2次違規裁處情形。
不須改善 180,000
分期繳款中 (強制執行)
2019-08-27
(2019-07-25)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0-108-080015
事由: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業,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場址後方堆置大量混合回收物,堆置高度達5公尺以上超過圍籬高度,且廢棄物散落地面,地面未保持清潔,明顯未改善完成;另貯存場內廢輪胎未設置遮雨設施,且回收物(廢容器)與非公告應回收之回收物(廢電線、廢光碟)等混雜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且經查貴公司違反本法條1年內已有2次違規裁處情形。
不須改善 180,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08-05
(2019-06-04)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108-080002
事由: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理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堆置場址(屏東市大春段612地號)堆置大量混合廢棄物,包含廢嬰兒車、廢電扇、廢桌椅、廢床墊、廢機殼、廢印刷電路板、廢電腦螢幕、廢電池、廢熱水瓶及廢輪胎等,堆置區旁有放置拆解及處理行為之機械及鐵槌等用具,並有一袋已拆解及分類之廢印刷電路板,另在貴場址後方有堆置非單一塑膠材質且夾雜大量不同類型之廢塑膠,為拆解完後之廢塑膠混合物。查貴公司雖領有屏東縣政府核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屏府廢乙清字第161號),惟未經許可於上述場址貯存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分期繳款中 (強制執行)
2019-06-06
(2019-05-13)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0-108-060004
事由: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業,座落屏東市大春段612地號,領有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經本局於108年5月13日派員稽查發現,貯存場所回收品堆置高度達6公尺超過圍籬高度,且廢棄物掉落、溢散至隔鄰土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03
(2018-09-17)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7條第3款
文號:40-108-060002
事由:107年9月17日督察時,發現該公司收購事業產生之廢塑膠(R-0201),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提出再利用登記檢核申請,亦未委託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及第7條第3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5-08
(2018-09-17)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7條第3款
文號:40-108-05001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資料建檔錯誤
事由:本案係行政院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17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收購事業產生之廢塑膠(R-0201),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提出再利用登記檢核申請,亦未委託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及第7條第3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
2018-10-07
(2018-09-25)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0-107-100006
事由: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業,座落屏東市大春段612地號,領有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經本局於107年9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貯存場所回收品項未有明顯中文標示其種類名稱,貯存場露天堆置未有排水與污染物截流之設備或措施,且廢棄物掉落、溢散至隔鄰土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8-24
(2018-08-02)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7-080076
事由:貴公司所有位屏東市大春段612地號之回收物堆置場於107年8月2日10時10分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有些許保麗龍、塑膠膜碎片散落至鄰地(屏東市大春段611地號),造成污染地面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8-02
(2018-06-29)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0-107-080003
事由: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業,座落屏東市大春路80巷(屏東市大春段612地號)場區,並領有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經本局於107年6月29日及107年7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該貯存場回收之品項露天堆置,未有防雨水滲漏設施,且貯存地點不具有排水與污染物截流設施,致場內積水嚴重,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7-31
(2018-06-14)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7-070017
事由: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業,坐落屏東市大春路80巷(屏東市 大春段612地號)場區,經本局107年6月14日16時20分稽查 發現回收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且防止地面水、雨 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之鋪地水泥破損未修 復,致有滲出深藍色不明污水沉澱污染隔鄰農地,有違反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 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6-21
(2018-05-09)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0-107-060014
事由:貴公司從事資源回收業,座落屏東市大春路80巷(屏東市大 春段612地號)場區,經本局於107年5月9日15時20分稽查發 現回收之廢電器物品未依公告項目分類分區貯存,並未具 有排水與污染物截流設施,且地面無完整不透水鋪面,致 下雨產生藍色廢污水排出流入隔壁稻田污染水稻作物,已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暨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 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4款、第7款之規 定,爰依同法第51條規定裁處。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17
(2018-04-03)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項第2款,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條第1項第1款,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5-107-050001
事由:現場凌亂散置大量應回收廢棄物及分選後衍生之一般廢棄物,造成部分圍籬向毗鄰之農地傾倒,廢棄物掉落農田間,影響四周環境品質,且地面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有污染地面情事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31
(2017-04-10)
屏東縣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文號:45-106-05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資料鍵入錯誤
事由:於本縣屏東市大春段612地號從事資源回收業務,回收貯存場面積逾1000平方公尺,未辦理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
不須改善 不須繳納
2017-05-31
(2017-04-10)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文號:45-106-060001
事由:於本縣屏東市大春段612地號從事資源回收業務,回收貯存場面積逾1000平方公尺,未辦理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
不須改善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