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5-03-14 (2024-07-01) |
花蓮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4-030002 事由:貴公司於111年期間辦理「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新建(C-2)漿塑廠補照案」,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月4日函請貴公司於本(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新建(C-2)漿塑廠補照案)工程施作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書(以下簡稱削減計畫)並取得核備才可動工,惟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1日至現場稽查,貴公司未取得削減計畫核備且已先行動工之情事屬實,本府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逕行裁處。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