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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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5 (2020-11-1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文號:20-111-030022 事由:田中食品廠於本縣田中鎮南路里員集路1段788號設廠,從事食品製造相關作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操作許可證,其該製程排放管道P003係屬公告第1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貴公司109年11月17日進行該製程每半年1次之定期檢測,於同年12月8日定期檢驗測定結果上網申報,經查所申報之硫氧化物濃度校正值為66ppm(排放標準:硫氧化物50ppm)、氮氧化物濃度校正值141ppm(排放標準:氮氧化物100ppm),其檢測結果未符合上揭所訂定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5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3-25 (2020-11-1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文號:20-111-030023 事由:田中食品廠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操作許可證,其該製程排放管道P003係屬公告第1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貴公司109年11月17日進該製程每半年1次之定期檢測,於同年12月8日定期檢驗測定結果上網申報,經查所申報之氮氧化物濃度校正值141ppm(排放標準:氮氧化物100ppm),其檢測結果未符合上揭所訂定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訴願人執行109年11月17日定期檢測時針對前次稽查結果能否預知不符合排放濃度,應予改善?是否具期待改善可能性?亦非無商榷之餘地,爰將原處分撤銷 |
不須改善 |
510,000 不須繳納 |
2021-11-02 (2020-11-1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文號:20-110-110002 事由:田中食品廠於本縣田中鎮南路里員集路1段788號設廠,從事食品製造相關作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操作許可證,其該製程排放管道P003係屬公告第1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貴公司109年11月17進行該製程每半年1次之定期檢測,於同年12月8日定期檢驗測定結果上網申報,經查所申報之硫氧化物濃度校正值為66ppm(排放標準:硫氧化物50ppm),其檢測結果未符合上揭所訂定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450,000 尚未繳款 |
2021-11-02 (2020-11-1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文號:20-110-110003 事由:田中食品廠於本縣田中鎮南路里員集路1段788號設廠,從事食品製造相關作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操作許可證,其該製程排放管道P003係屬公告第1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貴公司109年11月17進行該製程每半年1次之定期檢測,於同年12月8日定期檢驗測定結果上網申報,經查所申報之氮氧化物濃度校正值141ppm(排放標準:氮氧化物100ppm),其檢測結果未符合上揭所訂定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450,000 尚未繳款 |
2015-11-02 (2015-08-1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4年12月21日前完成改善,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檢具相關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100007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