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59661701
企業名稱: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8-23
(2024-05-14)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24000元整,貴公司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3年9月30日前),檢具(冷凝水)廢水納入許可登記事項及封閉停止繞流口排放廢水之相關證明文件,倘貴公司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所送資料應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13-080040
陳情或撤銷結果:案件廢止,行政函釋另案開立裁處
事由: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5月14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及RD02有廢(污)水正在排出,(當日晴天無雨)循線向上游追溯,發現是製程區原物料(鐵罐)使用殺菌釜以蒸氣將冷空氣排出及殺菌所產之作業廢水,未經妥善收集處理逕由廠內雨水道RD01及RD02繞流排放至周界外地面水體,且稽查人員於逕流廢水放流口(RD02)發現食品及果粒殘渣據業者表示係清洗空罐時所殘留所致,上述行為屬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第1款所稱繞流行為。
限2024-09-30前改善
不須改善
3,024,000
不須繳納
2024-05-13
(2024-02-02)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50112
事由:行經本府公告日月潭空氣品質維護區,惟車輛出廠滿二年以上未有具前一年內排煙檢查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1-09
(2023-11-2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3項
文號:34-113-010001
事由:疑似含有多氯聯苯變壓器未依相關規定提出聲明廢棄。
不須改善 100,000
尚未繳款
2022-03-25
(2020-11-1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文號:20-111-030022
事由:田中食品廠於本縣田中鎮南路里員集路1段788號設廠,從事食品製造相關作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操作許可證,其該製程排放管道P003係屬公告第1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貴公司109年11月17日進行該製程每半年1次之定期檢測,於同年12月8日定期檢驗測定結果上網申報,經查所申報之硫氧化物濃度校正值為66ppm(排放標準:硫氧化物50ppm)、氮氧化物濃度校正值141ppm(排放標準:氮氧化物100ppm),其檢測結果未符合上揭所訂定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5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3-25
(2020-11-1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文號:20-111-030023
事由:田中食品廠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操作許可證,其該製程排放管道P003係屬公告第1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貴公司109年11月17日進該製程每半年1次之定期檢測,於同年12月8日定期檢驗測定結果上網申報,經查所申報之氮氧化物濃度校正值141ppm(排放標準:氮氧化物100ppm),其檢測結果未符合上揭所訂定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訴願人執行109年11月17日定期檢測時針對前次稽查結果能否預知不符合排放濃度,應予改善?是否具期待改善可能性?亦非無商榷之餘地,爰將原處分撤銷
不須改善 510,000
不須繳納
2021-11-02
(2020-11-1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文號:20-110-110002
事由:田中食品廠於本縣田中鎮南路里員集路1段788號設廠,從事食品製造相關作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操作許可證,其該製程排放管道P003係屬公告第1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貴公司109年11月17進行該製程每半年1次之定期檢測,於同年12月8日定期檢驗測定結果上網申報,經查所申報之硫氧化物濃度校正值為66ppm(排放標準:硫氧化物50ppm),其檢測結果未符合上揭所訂定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
不須改善 450,000
尚未繳款
2021-11-02
(2020-11-1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文號:20-110-110003
事由:田中食品廠於本縣田中鎮南路里員集路1段788號設廠,從事食品製造相關作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操作許可證,其該製程排放管道P003係屬公告第1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貴公司109年11月17進行該製程每半年1次之定期檢測,於同年12月8日定期檢驗測定結果上網申報,經查所申報之氮氧化物濃度校正值141ppm(排放標準:氮氧化物100ppm),其檢測結果未符合上揭所訂定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
不須改善 450,000
尚未繳款
2020-12-07
(2020-11-24)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後續仍請依實際營運狀況檢視申報相關廢棄物產出情形、貯存情形、清除情形等流向資料及於廢棄物清除出廠後4日內應連線上網確認申報聯單內容,倘再經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加重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120014
事由:108年10月至109年10月申報鍋爐蒸氣產生程序使用地下水之每月原料使用量,經比對木質顆粒及4~6號重油之使用量,明顯低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平均使用量(7680公噸/月)10%甚多。經本局於109年11月24日派員現場稽查,依貴公司人員表示係統計數據錯誤所致。另查109年11月4日將其他飲料製造程序產出之R-0120(植物性廢渣),委託本縣全自然農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利用處理,計申報1筆委託再利用聯單資料(編號:N130032510900059),惟未依規定於廢棄物清除出廠後4日內連線上網確認前述聯單內容,亦經本局於109年11月24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綜上情節,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2-03
(2020-07-1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於限期屆滿前提送移動床鍋爐(E004)之防制設備改善方式之證明文件,並檢具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氮氧化物檢測報告書之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3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120005
事由:貴公司田中食品廠於本縣田中鎮南路里員集路一段788號設廠,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操作許可證,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7月17日派員執行督察,並會同環保署環境檢驗所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該公司移動床鍋爐(E004)之排放口(P003)進行採樣,其中氮氧化物檢測結果為192ppm,未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氮氧化物排放標準值100ppm之規定。
限2021-03-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3-16
(2019-12-26)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確實依實際營運狀況檢視申報相關廢棄物產出情形、貯存情形等流向資料及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或異動。倘再經相關環保機關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30006
事由:貴公司經核定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廢氣處理程序中旋風分離器及袋式集塵器產出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惟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勾稽108年1月至11月網路申報資料,該項事業廢棄物於108年3月至11月皆未申報產出量,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3-16
(2019-12-26)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請確實依實際營運狀況檢視申報相關廢棄物產出情形、貯存情形等流向資料及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或異動。倘再經相關環保機關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處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30007
事由:貴公司田中食品廠於本縣田中鎮南路里員集路一段788號從事食品、飲料製造業(100CMD以上之事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分別於108年11月29日、108年12月26日派員赴現場執行督察結果,於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防制設備產出之集塵灰採樣送驗戴奧辛總毒性當量濃度(樣品編號中督N-廢-1081129B-01),檢測結果為52.6 ng I-TEQ/g(標準值為1.0 ng I-TEQ/g),判定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惟貴公司經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未登載該項有害事業廢棄物,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因含戴奧辛之集塵灰(C-0120)係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將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規定處分。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1-02
(2015-08-1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4年12月21日前完成改善,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檢具相關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100007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08
(2013-11-02)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標準第7條,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5款
文號:22-102-110040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08
(2013-11-02)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5款,噪音管制標準第7條
文號:22-102-110041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08
(2013-11-02)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5款,噪音管制標準第7條
文號:22-102-110042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08
(2013-11-02)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5款,噪音管制標準第7條
文號:22-102-110043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08
(2013-11-02)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5款,噪音管制標準第7條
文號:22-102-110044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08
(2013-11-02)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5款,噪音管制標準第7條
文號:22-102-110045
不須改善 21,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08
(2013-11-02)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5款,噪音管制標準第7條
文號:22-102-110046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07
(2013-11-01)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5款,噪音管制標準第7條
文號:22-102-110034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07
(2013-11-01)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5款,噪音管制標準第7條
文號:22-102-110035
不須改善 21,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07
(2013-11-01)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標準第7條,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5款
文號:22-102-110036
不須改善 21,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07
(2013-11-01)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5款,噪音管制標準第7條
文號:22-102-110037
不須改善 21,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07
(2013-11-01)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5款,噪音管制標準第7條
文號:22-102-110038
不須改善 21,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07
(2013-11-01)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5款,噪音管制標準第7條
文號:22-102-110039
不須改善 21,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9-20
(2011-08-3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限於100年10月14日前改善完成,並報請本局備查,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0年10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0-090015
限2011-10-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畜牧場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12-13
(2023-11-0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應於113年1月31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2年11月9日後之檢驗報告均可),檢測項目須包含懸浮固體及生化需氧量,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者,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其簽章確認後,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120008
事由:於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63mg/L(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0.09倍)、生化需氧量212mg/L(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65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限2024-01-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9-01
(2023-06-28)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請依限於112年10月23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2年6月28日後之檢驗報告均可)、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變更或恢復原許可證之證明文件,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者,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其確認簽章後,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10月23日。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2-090004
事由:1.於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169mg/L(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11倍)、化學需氧量609mg/L(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0.02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2.現場查核廢(污)水處理設施單元初級沉澱池(T01-3)有一迴流管線至集合池(T01-1)、兼氣池(T01-8)增設一排泥管線至污泥收集池(T01-15)及未設置廢水進流水端水表等與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
限2023-10-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18
(2018-08-08)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並限期108年1月4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1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100011
事由:產生之廢(污)水排放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116 mg/L(放流水標準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限2019-01-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2-09-17
(2012-08-23)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1-090018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畜牧場(負責人林君科)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1-09-23
(2011-08-3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請於100年10月25日前,檢送100年8月30日起至提送日止之每日累計水量及電錶讀數紀錄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0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文號:30-100-090008
限2011-10-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田中食品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08-04-18
(2008-03-13)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5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097-040005
限2008-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田中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08-04-18
(2008-03-13)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5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097-040004
限2008-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