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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違規紀錄

累計裁罰筆數
34筆
累計裁罰金額
5,488,500元
最近一次裁罰時間
2025-02-21

環境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2-21
(2024-10-1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7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文號:20-114-020027
事由:田中食品廠從事食品製造相關作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267-05號、府授環空燃證字第N0017-02號),經環境部於113年10月17及10月18日會同本縣環境保護局與環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託之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綠能與環境研究所,執行貴公司(田中食品廠)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移動床鍋爐(E004)排放管道 P003戴奧辛採樣檢測,採樣時移動床鍋爐(E004)正常運作,檢測結果戴奧辛實測值為0.774ng-TEQ/Nm³,未符合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新設污染源0.5ng-TEQ/Nm³)之規定
限2025-05-22前改善
待改善
2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2-17
(2024-09-06)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4-020014
事由:田中食品廠原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操作及燃油使用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267-04號、府授環空燃字第N0017-01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6日派員稽查,依貴公司(田中食品廠)所提供112年原物料、燃料使用量及產量紀錄表,統計1月至12月份之4-6號重油使用量為1,294公秉,已超出原許可證最大使用量720公秉/年。
不須改善 100,000
尚未繳款
2024-12-18
(2023-11-2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1條第1項
文號:34-113-010001
事由:「疑似」含有多氯聯苯變壓器未依相關規定提出聲明廢棄。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0-25
(2024-05-14)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24000元整,貴公司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3年12月2日前),檢具殺菌釜之作業廢水納入許可登記事項、封閉停止繞流口排放廢水及完成清除雨水道食品及果粒殘渣之相關證明文件,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12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13-100025
事由: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5月14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及RD02有廢(污)水正在排出,(當日晴天無雨)循線向上游追溯,發現是製程區原物料(鐵罐)使用殺菌釜以蒸氣將冷空氣排出及殺菌所產之作業廢水,未經妥善收集處理逕由廠內雨水道RD01及RD02繞流排放至周界外地面水體,且稽查人員於逕流廢水放流口(RD02)發現食品及果粒殘渣據業者表示係清洗空罐時所殘留所致,上述行為屬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第1款所稱繞流行為。
限2024-12-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8-23
(2024-05-14)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24000元整,貴公司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3年9月30日前),檢具(冷凝水)廢水納入許可登記事項及封閉停止繞流口排放廢水之相關證明文件,倘貴公司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所送資料應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13-080040
事由: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5月14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及RD02有廢(污)水正在排出,(當日晴天無雨)循線向上游追溯,發現是製程區原物料(鐵罐)使用殺菌釜以蒸氣將冷空氣排出及殺菌所產之作業廢水,未經妥善收集處理逕由廠內雨水道RD01及RD02繞流排放至周界外地面水體,且稽查人員於逕流廢水放流口(RD02)發現食品及果粒殘渣據業者表示係清洗空罐時所殘留所致,上述行為屬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第1款所稱繞流行為。
限2024-09-30前改善
不須改善
3,024,000
不須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