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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違規紀錄

累計裁罰筆數
28筆
累計裁罰金額
4,993,500元
最近一次裁罰時間
2023-11-17

環境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11-17
(2023-10-1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110428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H-8622)於112年10月13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9-28
(2020-01-0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11-090001
事由:貴公司辦理之「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管制編號:B110L62006-1)已於109年1月1日先行動工,卻遲於110年8月24日始向本局申報營建空污費用,逾期30日以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6條之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2-24
(2020-12-1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72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10年5月30日前完成改善,並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具周界異味污染物檢測合格報告送本局查驗,屆期未提具檢測合格報告者視為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0-020018
事由:周界異味污染物實測值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1-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9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31
(2019-11-1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2月20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9年0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文號:20-108-120052
事由:查貴公司(沙鹿第一工廠)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5)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377-04號),本局於108年11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沙鹿第一工廠)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防制設備(A501)選擇觸媒還原(SCR)設備之壓力計入口讀值為-155mmH2O(許可核定操作值為-5~-60mmH2O),壓力計出口讀值為-184mmH2O(許可核定操作值為-20~-120mmH2O),均未符合許可核定操作參數範圍,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限2020-0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7-10
(2019-01-2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70017
事由:貴公司沙鹿三廠從事飲料製造,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食品製造業,其作業廢水,以管線傳送至沙鹿一廠之廢水處理廠處理,惟並未於管線進流及出流水端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1條第2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文到日起勒令沙鹿三廠全廠停工,並應申請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後始得營運及產生廢(污)水。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