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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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 (2024-07-15)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80473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29-Y9)於113年7月15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4-09 (2024-01-3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3-040010 事由:本局於113年1月31日20時40分派員前稽查,現場會同貴公司人員進場勘查後,查獲貴公司廠內廢液(報廢果汁)貯存槽閥門未有拴緊致廢液滲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局於113年2月13日10時5分派員複查,現場已清理完成,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1-17 (2023-10-13)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110428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H-8622)於112年10月13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9-28 (2020-01-0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11-090001 事由:貴公司辦理之「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管制編號:B110L62006-1)已於109年1月1日先行動工,卻遲於110年8月24日始向本局申報營建空污費用,逾期30日以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6條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2-24 (2020-12-1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72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10年5月30日前完成改善,並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具周界異味污染物檢測合格報告送本局查驗,屆期未提具檢測合格報告者視為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0-020018 事由:周界異味污染物實測值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1-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9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2-31 (2019-11-1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2月20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9年0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08-120052 事由:查貴公司(沙鹿第一工廠)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5)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377-04號),本局於108年11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沙鹿第一工廠)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防制設備(A501)選擇觸媒還原(SCR)設備之壓力計入口讀值為-155mmH2O(許可核定操作值為-5~-60mmH2O),壓力計出口讀值為-184mmH2O(許可核定操作值為-20~-120mmH2O),均未符合許可核定操作參數範圍,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否 |
限2020-0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1-25 (2018-12-2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於108年2月28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文號:21-108-010038 事由: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F6-099車輛於107年12月20日14時42分行經臺中市沙鹿區中興路800號(山隆加油站)附近,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1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8-11 (2016-07-1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並限於105年08月31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5-080109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7-20 (2015-03-2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已104年8月27日前備齊相關文件提出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異動或變更申請或依原許可證核定內容確實操作。限改日期:104年08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070068 |
否 |
限2015-08-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8-29 (2014-07-2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並限於103年09月25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3-080615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8-27 (2014-07-2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限於103年09月25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3-080499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8-26 (2014-08-0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9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3-080129 |
否 |
限2014-09-29前改善 待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1-07 (2012-11-2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1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1-120034 |
否 |
限2013-01-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8-17 (2012-07-04)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並限於101年9月5日前完成複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1-080024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3-18 (2010-10-2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0-030028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3-18 (2011-01-2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18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07 |
否 |
限2011-03-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1-29 (2009-12-0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 文號:21-099-010021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12-15 (2009-10-2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文號:21-098-120142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7-20 (2009-04-20)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 文號:21-098-070077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2-15 (2007-12-13) |
嘉義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文號:21-097-020002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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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0 (2019-01-2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70017 事由:貴公司沙鹿三廠從事飲料製造,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食品製造業,其作業廢水,以管線傳送至沙鹿一廠之廢水處理廠處理,惟並未於管線進流及出流水端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1條第2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文到日起勒令沙鹿三廠全廠停工,並應申請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後始得營運及產生廢(污)水。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7-02 (2019-01-2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23000元整,令沙鹿三廠全廠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8-070003 事由:貴公司沙鹿三廠從事飲料製造,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食品製造業,惟並未取得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即進行飲料製程之操作及產生廢水,並有廢水貯留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之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文到日起勒令沙鹿三廠全廠停工,並應申請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後始得營運及產生廢(污)水。 |
否 | 不須改善 |
42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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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0 (2019-01-2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70016 事由:貴公司沙鹿二廠從事速食麵生產,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食品製造業,其作業廢水,以管線傳送至沙鹿一廠之廢水處理廠處理,並未於管線進流及出流水端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1條第2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文到日起勒令沙鹿二廠全廠停工,並應申請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後始得營運並產生廢(污)水。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7-02 (2019-01-2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23000元整,令沙鹿二廠全廠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8-070002 事由:貴公司沙鹿二廠從事速食麵生產,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食品製造業,惟並未取得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即進行速食麵製程操作及產生廢水,並有廢水貯留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之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文到日起勒令沙鹿二廠全廠停工,並應申請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後始得營運及產生廢(污)水。 |
否 | 不須改善 |
42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6-13 (2019-01-2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328000元整,命全部停工(產出廢水製程)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8-060018 事由:本局於108年1月29日16時59分派員前往該公司於臺中市沙鹿O路O號設立之工廠稽查,現場從事食品製造程序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食品製造業」,惟該公司沙鹿第二工廠未向本局申請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排放許可文件),逕將製程廢水排放於周界外溝渠,且經本局於108年1月29日於溝渠排放口採取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氫離子濃度:5.6(標準值:6至9)、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050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涉分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32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9-18 (2015-08-1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0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090023 |
否 |
限2015-10-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7-11 (2013-06-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於102年08月02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完畢,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2-070033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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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2 (2019-02-2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8-070001 事由:沙鹿一廠之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無餘裕量登記事項,惟確已受託味丹公司沙鹿二、三廠之廢水代處理,事證明確,沙鹿一廠未經許可收受其他事業廢水,致其廢水來源、水量與濃度等與原許可登載事項不符另沙鹿一廠於廢水處理設施調勻池前設置7座暫存桶致廢水處理設施及流程與原許可登載事項不符已違反水污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沙鹿一廠已於108年3月14日提出許可變更申請,並經本局於108年4月16日核准在案,認定完成改善。 |
否 | 不須改善 |
12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0-28 (2014-07-2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3-100017 |
否 |
限2014-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10-04 (2013-08-0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2-100005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