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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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4 (2014-07-08)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文號:40-103-090002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9-04 (2014-07-08)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文號:40-103-09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6-12 (2009-05-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098-060029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1-20 (2020-01-24)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0-010009 事由:查貴公司新豐二廠(機構地址:新竹縣新豐鄉上坑村坑子口182號,管制編號:J61A2084)於108年10月25日註銷原設置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彭○○並指定范○○為代理人在案,惟遲至109年3月31日始獲准設置符合資格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謝○○,貴公司新豐二廠未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2年12月24日環署廢字第1020111848號公告之「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第4項規定「事業聘僱之專業技術人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事業應於十五日內指定代理人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並應於九十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第4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9,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6-23 (2017-04-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變更相關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6年07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6-060027 事由:貴公司貴公司台南二廠從事藥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4月12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台南二廠105年10月至12月實際定期檢測申報排入廢水量2915m3,已逾(水措計劃)換算總量1840m3,未採行經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
否 |
限2017-07-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