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3-02-03 (2022-07-25)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2-020005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7月25日前往貴事業新豐工廠稽查,經查貴事業T01-12設置曝氣管線,惟許可未予以登載,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否 |
限2022-08-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7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2-03 (2022-07-25)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2-020006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7月25日前往貴事業新豐工廠稽查,貴事業廠內雨水溝有水流動(稽查時天氣晴),雨污水未分流,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5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1-20 (2020-01-24)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0-010009 事由:查貴公司新豐二廠(機構地址:新竹縣新豐鄉上坑村坑子口182號,管制編號:J61A2084)於108年10月25日註銷原設置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彭○○並指定范○○為代理人在案,惟遲至109年3月31日始獲准設置符合資格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謝○○,貴公司新豐二廠未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2年12月24日環署廢字第1020111848號公告之「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第4項規定「事業聘僱之專業技術人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事業應於十五日內指定代理人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並應於九十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第4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9,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2-07 (2019-11-12)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文號:34-109-120002 事由:貴公司(運作人)新豐工廠為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12日至該廠稽查,經查該廠現場貯存毒性化學物質:鄰苯二甲酸二乙酯15599.5克(含瓶重),上述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有效期間至108年10月13日止,已逾有效期限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可文件展延,無核可文件運作毒性化學物質,貴公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1-26 (2020-08-14)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9-110014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8月14日前往貴事業新豐工廠功能評鑑,現場查察T01-10(污泥濃縮槽)及T01-12(污泥脫水機)迴流管線拉至T01-02(廢水調節槽),惟許可內未予以登載,與核准許可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否 |
限2020-11-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4-13 (2017-01-13)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文號:34-108-040003 事由:本案係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月13日至貴公司(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管制編號:J6101125))稽查,發現現場貯存毒性化學物質:苯0.9公斤、三氯乙烯1.04公斤、甲醛0.05公斤、乙二醇甲醚6.27公斤、鄰苯二甲酐0.55公斤、1,4-二氧陸圜3.17公斤、二甲基甲醯胺12.2公斤、六氯芬34.47公斤、苯胺3.2公斤(皆含瓶重),上述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有效期間皆至106年1月6日止,已逾有效期限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可文件展延,無核可文件運作毒性化學物質,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7-17 (2018-04-02)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7-070005 事由: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8-08-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5-24 (2018-03-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文號:34-107-050001 事由:查毒性化學申報管理系統發現貴公司未申報公告列管毒化物甲醛次硫酸氫鈉(吊白塊)107年2月份之運作紀錄,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3月15日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雖依規定逐日記錄,惟未於3月12日前申報前一個月之運作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6-23 (2017-04-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變更相關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6年07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6-060027 事由:貴公司貴公司台南二廠從事藥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4月12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台南二廠105年10月至12月實際定期檢測申報排入廢水量2915m3,已逾(水措計劃)換算總量1840m3,未採行經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
否 |
限2017-07-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5-03 (2017-03-07)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50006 事由: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17-05-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1-19 (2016-10-13)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 文號:32-106-01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9-04 (2014-07-08)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0-103-09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9-04 (2014-07-08)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0-103-090002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9-04 (2014-07-08)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3-09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9-02 (2013-06-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 文號:34-102-09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6-07 (2012-08-09)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1條第1項 文號:34-102-06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6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7-17 (2009-06-06)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098-070006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1-18 (2007-10-12)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7-010005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0-12-03 (2019-11-12)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文號:34-109-12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誤植裁處資料 事由:貴公司(運作人)新豐工廠為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12日至該廠稽查,經查該廠現場貯存毒性化學物質:鄰苯二甲酸二乙酯15599.5克(含瓶重),上述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有效期間至108年10月13日止,已逾有效期限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可文件展延,無核可文件運作毒性化學物質,貴公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不須繳納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09-06-12 (2009-05-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098-060029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