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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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3 (2022-07-25)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2-020005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7月25日前往貴事業新豐工廠稽查,經查貴事業T01-12設置曝氣管線,惟許可未予以登載,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否 |
限2022-08-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7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2-03 (2022-07-25)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2-020006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7月25日前往貴事業新豐工廠稽查,貴事業廠內雨水溝有水流動(稽查時天氣晴),雨污水未分流,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5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1-20 (2020-01-24)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0-010009 事由:查貴公司新豐二廠(機構地址:新竹縣新豐鄉上坑村坑子口182號,管制編號:J61A2084)於108年10月25日註銷原設置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彭○○並指定范○○為代理人在案,惟遲至109年3月31日始獲准設置符合資格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謝○○,貴公司新豐二廠未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2年12月24日環署廢字第1020111848號公告之「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第4項規定「事業聘僱之專業技術人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事業應於十五日內指定代理人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並應於九十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第4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9,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2-07 (2019-11-12)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文號:34-109-120002 事由:貴公司(運作人)新豐工廠為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12日至該廠稽查,經查該廠現場貯存毒性化學物質:鄰苯二甲酸二乙酯15599.5克(含瓶重),上述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有效期間至108年10月13日止,已逾有效期限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可文件展延,無核可文件運作毒性化學物質,貴公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2-03 (2019-11-12)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文號:34-109-120001 事由:貴公司(運作人)新豐工廠為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12日至該廠稽查,經查該廠現場貯存毒性化學物質:鄰苯二甲酸二乙酯15599.5克(含瓶重),上述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有效期間至108年10月13日止,已逾有效期限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可文件展延,無核可文件運作毒性化學物質,貴公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不須繳納 |